专属经济区
聯合國海洋邊界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专属经济区(英语:exclusive economic zone,缩写为EEZ),又称经济海域,是指国际海洋法中为解决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因海域争端而提出的一个区域概念。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370.4公里),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专属经济区所属国家具有勘探、开发、使用、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资源的权利,对人工设施的建造使用、科研、环保等的权利。其它国家仍然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其他符合国际法的用途(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等)。该国对其专属经济区的渔业资源和矿产资源拥有开发利用或准许它国利用的专有权。经济海域并非领土的范畴,却是国家主权的延伸。
联合国1982年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做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决议,对于专属经济区有详细规定。该公约已有160国批准签署,目前仅有美国、朝鲜、伊朗、泰国、利比亚等国尚未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