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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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欢呼(英语:acclamation)是一种早先的天主教教宗选举方式。
教宗选举的方式被包含在历任教宗的宗徒宪章:教宗额我略十五世的Æterni Patris Filius and Decet Romanum Pontificem,教宗乌尔巴诺八世的Ad Romani Pontificis Providentiam以及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的宗座宪令《主的普世羊群》(Universi Dominici Gregis,1996年)中说明,三种教宗选举的方式被认定为有效:秘密投票、妥协与一致欢呼。一致欢呼的方式要求全体在场的选举人一致同意一位候选人成为教宗,而不需要正式的投票过程。正因这种方式不需要事先磋商和会议,被看作是圣神推动了这一过程,也被称作“quasi-inspiration”。[1]
现今,教宗选举都是通过秘密投票进行,选举人员投下秘密选票。最后一次通过妥协进行的选举被认为是选举教宗若望二十二世(1316年),而最后一次通过一致欢呼方式当选的是教宗诺森十一世(1676年)。新的规定由教宗若望·保禄二世采用,以正式废弃这些长期不用的体制而总是采用秘密投票方式进行选举[1]。2007年,教宗本笃十六世撤销了若望·保禄二世的修改(该修改被认为有效废除了三分之二多数的要求,因为任何多数将能够阻挠选举直到一个简单多数足够选举另一位教宗),重新确定了三分之二多数的要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