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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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选区(英语:Group Representation Constituency, GRC)是新加坡实行的一种选举制度,也是一种选区,在该制度下需要几个人组成团队参选国会议员。实施集选区制度的官方理据主要是为确保国会有少数种族的代表:角逐集选区议席者的至少其中一人必须是来自新加坡马来族、印度族或其他少数种族社群。此外,对管理公共住宅区的市镇理事会(市镇会)而言,打理较大规模的选区将更经济。
集选区制度于1988年6月1日生效,在这个制度落实之前,所有选区均与其他西敏制国家一样为单选区(Single Member Constituency, SMC)。《国会选举法令》(法例第218章,2008年修订版)规定必须划分至少8个单选区,同时所有集选区之议员人数不得少于总议员人数的四分之一。有鉴于此,新加坡的单选区与集选区总数及其范围并不是固定的,而是由内阁经咨询选区范围检讨委员会后决定的。
《宪法》与《国会选举法令》皆规定一个集选区必须设3到6个议席,每个集选区所设之确切议席是由总统在内阁的指导下,于临近大选时宣告的。在2020年的大选,新加坡划分了14个单选区和17个集选区,每个集选区设4到5个议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