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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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道为1727年-1885年清代台湾212年间的最高官衙之一,另外还有台湾府,而后者才是正式的清代行政区划。“道”,本是清代的“省”(福建省)之派出机构,不算是正式地方行政区划,所以清代台湾前期,福建省管辖的台湾府,才算是清代台湾的正式行政区划。但清中后期,“道”的权力渐增,全清朝内地各省辖区的各“道”皆然,“道”逐渐成为介于清代的“省”与“府州”之间的新一层“准行政区划”,这不独台湾道为特例,然而台湾道也因此逐渐凌驾于台湾府之上,但同样都还是受福建省节制管辖。
台湾道前身为1684年—1727年的台厦道。1885年台湾建省,但因为福建与台湾仍有相当密切的行政体系关系,因此台湾省的正式名称仍为“福建台湾省”。然而台湾建省后,台湾道的编制仍在,且持续驻扎于台南,而台湾巡抚取代台湾道成为台湾最高长官,[1]且原有之学政管理权转由台湾巡抚,只保留刑名案件的权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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