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是中华民国最高司法机关,简称司院,为中华民国“五权宪法”制度下的国家机关之一,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的审判事务、公务员(含司法官)惩戒;并设有大法官15人,组成宪法法庭审理违反宪法案件、统一解释法令、总统副总统弹劾案、政党违宪解散案。司法院院长、副院长亦从大法官中各选出一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