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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建昌南丰(今江西南丰)人,北宋散文家,被誉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宋天禧三年(1019年),八月二十五生于江西南丰一个官宦人家,十二岁作《六论》一篇,为当时所推祟。十六岁即笃志为古文。
十八岁随父曾易占迁移至玉山县(在江西境内),周游当地,写成了《游信州玉山小岩记》,内容主要是记述玉山县的地貌,包括溶洞、岩石等等。二十岁时,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得其赏识,成为欧阳修的学生,并称“欧曾”。自此名扬天下,而且曾巩同当时的重臣范仲淹等人皆有书信的来往。尚未当官,就已经参与时政讨论。
庆历二年(1042年),曾巩时年廿五岁,第一次参加进士考试,却落榜了,但此次落选,实出乎欧阳修的意外,不过,就当时的风气而言,曾巩未中进士,倒也在情理之中。当时流行的是带有四六文风的文字,而曾巩擅长古文化的策论。由于家贫,曾落榜后,无法在京城逗留。临行前,欧阳修写了篇《送曾巩秀才序》,鼓励并称赞他,为他送行[5]。
嘉佑二年(1057年),曾巩卅九岁进士及第,历任太平州司法参军、馆阁校勘、越州通判,济州、福州知州。后受宋神宗邀请,到京师担任中书舍人,进行编修史书工作。曾巩参与了整理并校勘《梁书》、《陈书》、《南齐书》、《列女传》、《战国策》、《说苑》等书,写有“叙录”。著有《元丰类稿》、《续元丰类稿》、《外集》等。代表作为《墨池记》。其文风细,笔墨犀利。
元丰六年(1083年),因母丧免官,四月十一日卒于江宁府。理宗时追谥“文定”。
嘉佑二年(1057年)进士的省试(由礼部举行)时,身为点检试卷官(初步评定试卷等次的考官)的梅圣俞发现了苏轼写的《刑赏忠厚之至论》惊为天人,并推荐此卷给主考官欧阳修批阅。据传欧阳修颇惊其才,但是试卷糊名,欧阳修认为很有可能是弟子曾巩所写(实际为苏轼所写),于是将此卷取为第二,将原本第二名的卷子取为第一。[6][7]欧阳修对梅尧臣说:“取读轼书,快哉!快哉!老夫当避此人,让出一头地矣”的感叹。这也是成语“出人头地”的由来。[8][9]
此说法出于苏辙为苏轼撰写的墓志铭,流传甚广,甚至误传成欧阳修有意录苏轼为状元,因误认为是曾巩,为了避嫌改为榜眼;但实际上当时的考试有策、论、赋、帖经/墨义等四场,苏轼仅在“论”试的获得第二、“义”试获得第一,而在这之后的殿试中乙科,并不是当年的榜眼。
嘉佑二年的状元是章惇的侄子章衡,而章惇羞于落后年长自己的侄子,坚辞进士及第,选择嘉佑四年重考,终得一甲第五名。[9][来源请求]当年该科的状元是章衡、榜眼是窦卞、探花是罗恺等三人。
有一说苏轼与曾巩的文风差异较大,欧阳修不太可能认错。王安石评论过:“曾子文章世稀有,水之江汉星之斗”。
曾巩的文体风格为“古雅平正”,擅长引经据典;结构则平易理醇,章法开阖、承转、起伏、回环都有一定约束法度、严密、规矩。正因为其文章易于模仿和学习,他成为了唐宋文派和桐城派学习的首要对象。[10]
彭渊材说道:“恨曾子固不能作诗”[11]。自此说一起,曾巩“不能诗”即盛传于世,他自己的学生秦观也认为他不会作诗[12],另一个学生陈师道也说他“短于韵语”[13]。这场笔墨官司一直延续至清朝[14]。元初刘埙亦为曾巩的诗辩护说:“宋人诗体多尚赋而比兴寡,先生之诗亦然。故惟当以赋体观之,即无憾矣”[注 1]。
十世祖:曾丞,为曾参第33代嫡传后裔。参见曾子家族东宗世系。
高祖:
曾祖:
祖父:
父亲:
兄弟姊妹:
尚有母妹一人,及异母妹八人。
妻子: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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