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憲法上,一個省的行政權力歸省長所有。省長會任命五至十名省立法機構議員組成一個執行委員會(英语:ExecutiveCouncil (South Africa));他們被稱為執行委員會成員(英语:MemberoftheExecutiveCouncil)。執委會成員是實際上的部長,而執行委員會則為省級內閣。省長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來任命或解任執委會成員。
Sash)與其他亲民主团体工作。此后,她担任过西开普省的教育執行委員會成員(英语:MemberoftheExecutiveCouncil)(1999年至2001年)、國會議員(2004年至2006年)、開普敦市長(英语:Mayor of Cape Town)(2006年至2009年)以及西开普省省长(2009年至2019年)。
List Memberof Parliament)中根據各政黨及獨立組織在全國投票中票數比例決定。 在錫蘭最早的立法機構是行政會議(英语:ExecutiveCouncilof Ceylon)和立法會,於1833年3月13日根據科爾布魯克-卡梅隆委員會的推薦成立。行政會議(英语:Executive Counc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