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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lative Reorganization Act of 1946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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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参议院军事委员会
政策有关的事务,並審查每年的國防授權法案。在美国赢得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之后,参议院军事委员会根据
1946
年立法重组法案(英语:
Legislative
Reorganization
Act
of
1946
)创建。它合并了海军事务委员会(创建于1816年)、军事事务委员会(创建与1816年)。作为参议
美国众议院军事委员会
责对国防部、美軍各軍種、能源部大部分机构的监督及撥款,並審查每年的國防授權法案。 军事委员会由《
1946
年立法重组法案(英语:
Legislative
Reorganization
Act
of
1946
)》规定创建,其将原先在1822年建立的军队事务委员会以及海军事务委员会之职能统一起来。委员会的
常设委员会 (美国国会)
總支出和收入的總體水平,作為授權和撥款小組的工作指南。這些委員會也對聯邦機構和計劃進行監督。
1946
年的《立法重組法案》(英语:
Legislative
Reorganization
Act
of
1946
)大大減少了委員會的數量。每個委員會的成員資格在每屆國會開始時通過正式決議確定。每個委員會都配
美国国会职员
受雇于国会议员个人的助手则相对较少,每位参议员有6人,每位众议院有5人。 在
1946
年《国会重组法(英语:
Legislative
Reorganization
Act
of
1946
)》中,大大减少了各国会委员会(英语:United States congressio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