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立克派由马立克·伊本·艾奈斯于公元8世纪创立。 在律法方面,该派别重视圣训;教法的權威來源首先是古蘭經和聖訓,若仍有模糊不清之處,則依序參考公議(英语:Ijma )、伊智提哈德、類比(英语:Qiyas)、公益(伊斯提斯拉赫),最後是當地習俗(英语:Urf)。 遵循马立克学派的穆斯林主要分布在除埃及外的马格里
罕百里派派。這個學派的立場被認為較為嚴格且保守,特別是涉及伊斯蘭神學方面的問題。教法權威來源主要來自古兰经和圣训,若兩者皆無法提供指導則先遵循公議(英语:Ijma )(只限於穆罕默德與薩哈巴們所做出之公議),而後伊智提哈德,最終在只有罕見的情況才依據類比(英语:Qiyas),這個學派盛行於沙烏地阿拉伯與卡塔尔
法基赫 引證方法在教法淵源學的相關書籍裡有所論及,而被認為是有效的引申規條證據有很多,其中四種的證據被絕大多數的法學家認可: 古蘭經 聖行 伊制馬(Ijma ,「共識」) 持續假定 遜尼派和什葉派的絕大多數法學家都認可這四種證據。 各派對其他的證據仍未達成共識,如扎希丽派(Ẓāhirī,一個法學派別)不
疾病篩檢of MCH and AIDS. 2017, 6 (2). ISSN 2161-8674. PMID 29367890. doi:10.21106/ijma .236. Billioux, Alexander; Verlander, Katherine; Anthony, Susan; Alley, Dawn
遜尼派2001, ISBN 0815629087 (英语) Ali, Abdullah bin Hamid, Scholarly Consensus: Ijma : Between Use and Misuse, Journal of Islamic Law & Culture (Routledge),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