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言论自由的例外danger)时限制言论。两者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后来的原则确保不会因为仅仅提倡使用暴力或违法行为就被定罪。 在1974年的格茨诉罗伯特·韦尔奇公司案(Gertz v . Robert Welch , Inc .)中,最高法院认定“对于事实的虚假陈述不受宪法保障”。但最高法院对其中的界限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原则。 洛杉矶加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尤金·沃洛赫(Eugene
好色客杂志诉法威尔案 格茲訴羅伯特‧韋爾奇公司案(英语:Gertz v . Robert Welch , Inc .),418 U.S. 323 (1974) — 意見不算誹謗,如果疏忽存在的話,「真實惡意」對於有關非公眾人物的誹謗並非必須。 威斯特摩蘭訴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案(英语:Westmoreland v . CBS),1985年。
斯奈德訴菲爾普斯案 法律主题 「好色客雜誌訴法威爾案」 「格茨訴羅伯特韋爾奇公司案(英语:Gertz v . Robert Welch , Inc .)」 「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 「羅文訴美國郵政部案(英语:Rowan v . U.S. Post Office Dept.)」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蓄意造成情緒困擾(英语:intentional
阿什克羅夫特訴言論自由聯盟案 Type,Inc .、画裸体画的吉姆·金格里奇(Jim Gingerich)和专门研究色情图片的摄影师罗恩·拉法里(Ron Raffaelli)。联邦最高法院驳回了政府试图通过这两条来扩大不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范围的企图。 Ashcroft v . Free Speech Coalition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事務,那麼該言論並不受憲法保護,——也就並不需要遵循‘真實惡意原則’。” 在1974年的“格茨訴羅伯特·韋爾奇公司案(英语:Gertz v . Robert Welch , Inc .)”中,在私人譭謗案件中,如果被譭謗者尋求高於實際傷害的懲罰性賠償的話,那麼必須證明譭謗者有“真實惡意”。 1988年的“好色客雜誌訴福爾韋爾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