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八达通隐私资料事件指八达通卡公司(以下简称“八达通”)于2002年[1]起将约200万客户[2]的个人资料转让给第三者,即信诺环球保险有限公司及Card Protection Plan Limited[3],并收取4,400万元[4],占了公司总收入三分之一[2]。被转让的个人资料不但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更包括用户曾于部分商户购物的详细清单[5]。
事件
是次事件受影响的客户包括参与八达通日日赏的客户、个人八达通卡客户及自动增值服务的使用者。八达通将约200万客户[2]的个人资料转售给6家公司作推广,并收取4,400万元[1]。根据传媒报导,八达通公司与其中一间公司的合约内容包括每年须至少向该公司提供75万人次的客户资料,否则将影响八达通公司收入;并当该公司凭客户资料完成一宗生意,八达通即可收取佣金[1];合约也指明在推广期后,要退回或销毁有关资料予八达通公司,并需防止其他人接触资料[6];另外合约也写明该公司会利用“八达通日日赏”的名义推销。此外,职工盟收到一市场调查公司的前员工报告,指该公司透过八达通公司名义向八达通的用户发放消费模式问卷,但问题是八达通在没有取得用户同意下将资料转交该公司,怀疑八达通从中获利[7]。
八达通表示,八达通奖赏公司可在特选商户的产品推广,以及部分商户提供折扣优惠予“日日赏”作推广,公司从中收取相应费用获益。该公司会提供八达通卡客户的名字、电话号码、性别、八达通卡号码等予商户的电话直销人员作出推广[1]。
为了令事件水落石出,香港立法会议员王国兴建议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法传召八达通公司及大股东港铁的代表到立法会交代[8],另有部分立法会议员要求八达通首席执行官陈碧铧引咎辞职[9],以为事件负责;金融管理局则表示关注八达通转售客户资料,并会调查有否违规,预计10星期后会有结果[10]。
八达通公司的大股东港铁表示,未曾参与八达通公司的商业决定[11],并表示曾于2009年质疑八达通公司将资料用作推广有否违反隐私条例,八达通公司表示没有[12]。但港铁公司将于2010年7月30日召开董事局特别会议跟进事件[13]。
受事件影响,八达通公司宣布,八达通控股及旗下所有子公司今后均不会再向第三者提供客户个人资料作市场推广用途[14]。
批评
日日赏的申请表要求客户在申请时需填写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及电话等资料,但实际上申请日日赏只需要姓名及卡号便可以,不需要其他的个人资料[2]。
此外,申请条款字体太小,私隐专员吴斌在聆讯途中更一度手持放大镜阅读条款,并追问若市民参加日日赏,只填写姓名及卡号是否可行,八达通公司代表无奈地表示“可行”。私隐专员吴斌批评八达通过度收集个人资料[1]。
要求
是次事件八达通收受利益4,400万,议员、市民及抗议团体均认为,八达通应把所得的利益退还予受影响客户[15]。而八达通于2010年8月4日下午的董事会决定,将全数款项捐赠予香港公益金[16]。
参考资料
参见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