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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简称“斗委会”,于1967年5月在香港组成,是一个在六七暴动中发动港共团体以城市恐怖主义手段颠覆英属香港政府的非法组织[1][2],斗委会的发起及实际指挥者是当时以新华社香港分社运作的香港工委,该组织获得中国共产党支持[3],斗委会的主任委员则由时任香港工联会理事长杨光出任[4],斗委会在当年的暴动中组织左派人士发起暴乱及进行武斗[5],并且发动连串炸弹袭击企图斗垮香港政府[6],其发起的恐怖活动造成多名香港市民伤亡[7]。
1967年年初,因为1966年澳门一二·三事件及中国文化大革命左派都成功夺权[8],香港的左派团体也开始谋划将文革引燃到香港[9],向左派民众派发《毛语录》及灌输左派斗争思想[10],并且伺机发起暴动,企图将澳门的一二·三事件复制到香港,迫使香港政府听命于左派团体及驱逐国民党在香港的势力。1967年5月11日在新蒲岗成功发起骚乱后,工联会于5月12日召开全体理事会议,宣布立即成立“港九各业工人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11],简称“各业斗委会”或“斗委会”,组织左派人士在香港发起文革式的武斗。5月16日上午,“港九各业工人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在土瓜湾工联会会所召开会议,宣布即时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并委出由工联会理事长杨光为首的17人核心委员,并宣布高举“毛泽东思想”对香港政府发起斗争[12],直至港府答应“斗委会”包括认罪、赔礼、释放斗争被捕者及严惩“凶手”的全部四项条件[13]。
在建立的时程上于5月12日成立的“港九各业工人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是产生“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的组织,将“各业工人”改作“各界同胞”是指斗争成员不局限于工人,而是包括地区组织、教师和学生,后者在5月16日组成后便负责统筹各种斗争行动,而前者的角色则完结,故此5月16日以后,简称“各界斗委会”或“斗委会”的组织都是指“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但是“各业斗委会”或“各界斗委会”并不是在六七暴动中最早成立的“斗委会”,香港左派团体在1967年年初与发动一二·三事件的澳门左派人士会面及总结澳门左派的成功经验时,香港工委及新华社香港分社已决定要在香港复制澳门的斗争方式,并利用文化大革命的思潮鼓动亲左派的民众参与暴动,所以在5月6日新蒲岗大有街香港人造花厂刚发生工潮时,已有部分港共社团如“港九树胶塑胶总工会”及“摩托车业职工总会”率先建立其行业的“反迫害斗争委员会”,这些“行业斗委会”成立的时间比以工联会核心成员组建的“各业斗委会”和“各界斗委会”更早,由于左派团体决意利用劳资纠纷扩大为政治斗争,所以左派工会并不太关心劳资纠纷的细节[14],也没有收窄劳资分歧及达成共识的念头[15],与此同时《大公报》等左派报纸就将“反华势力”及“法西斯迫害”等政治化论调套用到香港人造花厂的工潮,将劳资纠纷渲染为政治派系和种族的对决[16],促使左派人士组成各自的斗争组织,而当“各界斗委会”在5月16日组成后,更被认为竖起鲜明的斗争旗帜,于是有更多来自不同工商机关的左派人员组建自称代表其行业或机构的“反迫害斗争委员会”,亦有中学师生被驱使成立“学生斗委”及“战斗组”等斗争组织[17]。
5月16日成立“各界斗委会”后,许多行业、工商机构及学校的左派人士都在“各界斗委会”驱使及文化大革命“造反有理”的气氛下,纷纷以其工作单位或学校为名义成立了自称代表其工作单位或学校的“反迫害斗争委员会”[18],虽然这些自称代表其行业、机构或学校的分支斗争组织被认为是以杨光领导的“各界斗委会”为核心[19],但在运作上这些分支斗争组织与“各界斗委会”并不一定有统属关系。在“各界斗委会”成立后以杨光和费彝民为首的斗委会核心委员曾经发表要扩大斗争等将事态升级的言论,然而《大公报》等左派媒体却被认为对当时的左派人士起到更大的影响力[20],左派人士也依赖这类左派媒体接收“各界斗委会”的指示和斗争相关的资讯,而1967年正值中国文化大革命日趋激进的时期[6],“各界斗委会”及左派媒体都以“毛泽东思想”为号召驱使左派人士对港府采取斗争行动,并由各分支斗委会、战斗行动组及战斗队等组织各自采取其斗争以至恐怖活动,故此各外围斗委组织并非直接听命于“各界斗委会”,部分左派人士亦在左派媒体的斗争宣传下自我激化为极端份子,进而参与放置或投掷炸弹等恐怖活动,曾经在《大公报》及《新晚报》出任总编辑的罗孚于1993年3月亦承认自己在六七暴动中进行蛊惑人心的欺骗宣传并为此道歉[21]。
由于“各界斗委会”与各分支斗委会、战斗行动组及战斗队等组织在运作上并不一定具有从属关系,也不一定有为各分组织制定斗争行动的细节,故此“各界斗委会”被认为是属于引导斗争思想及为“各界斗委会”的分支成员提供支援和联系的组织,其在暴动中并没有发挥出作为行动总指挥部的功能[22]。在整个领导架构中“各界斗委会”是介乎于上层中共和下层港共社团之间的层级,“各界斗委会”原本是负责协调新华社、港澳工委与左派组织的活动,并且将中共的意旨由北京当局传递给在香港的港共社团前线人员,亦即应将中共中央的指示下发给各港共团体,但根据时任国务院外事办公室港澳组副组长吴荻舟忆述称[23],在“各界斗委会”之上还有一个由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祁烽领导的“反迫害指挥部”,但当祁烽的“指挥部”和中国总理的意见不一致时,便不能顺利传递中共中央的意见,在各自为政下也导致六七暴动的中后期出现失控的局面[22]。由于“各界斗委会”未能有效发挥其传递北京中共中央最高指示及指挥各分支斗争组织的功能,所以整个“斗委会”被认为是一个松散的组织。有于1967年参与暴动者表示,斗委会曾经要求其所属的海员工会制造炸弹及参与真假炸弹袭击浪潮,其工会否决了跟随“斗委会”发动炸弹恐袭[24],但组织内有部分激进份子可能会作出这类行为。各界斗委会委员之一的吴康民在2015年称当年的各界斗委会主任杨光只是一面空头旗帜[25],甚至可以说只是一个傀儡,杨光只是听命于香港工委及新华社出任斗委会主任[26],并未参与实际工作,徐称在六七暴动中发生的一些惨无人道如林彬被烧死的事件,并非杨光直接指令,不排除是外围的斗委组织私自采取激烈行动。
1967年5月12日,工联会宣布即时成立“港九各业工人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11]。
1967年5月16日,“港九各业工人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号召立即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13],同日发表《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抗议书》。
1967年5月24日《大公报》刊登斗委会委员名单[27],斗委会委员共有348人,其中17人为常务委员[13]。
1967年9月12日,政府新闻处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所谓“斗委会”只是一个从事非法活动的阵线,属于非法组织[28],警方会对所谓“斗委会”采取执法行动[29]。
姓名 | 背景身份 | 斗委会职位[30] | 现况 |
---|---|---|---|
杨光 | 工联会理事长 | 主任委员 | 2001年获颁大紫荆勋章,2015年去世 |
费彝民 | 《大公报》社长 | 副主任委员 | 1988年去世 |
谢鸿惠 | 德信行经理、中华总商会会董 | 副主任委员 | 已故 |
黄建立 | 汉华中学校长 | 副主任委员 | 1999年获颁金紫荆星章,2003年去世 |
王宽诚 | 中华总商会副会长 | 副主任委员 | 1986年去世 |
胡九 | 洋务工会副主席 | 常务委员 | 已故 |
黄燕芳 | 港九纺织染工会主席 | 常务委员 | 2005年去世 |
伍宜 | 煤气公司华员工会主席 | 常务委员 | 1982年去世 |
刘谦 | 摩托车工会九巴分会副主席 | 常务委员 | 1989年去世 |
郭添海 | 摩托车业工会主席 | 常务委员 | 已故 |
邓全 | 太古船坞华员职工会主席 | 常务委员 | 1969年去世 |
黄富荣 | 香岛中学教师 | 常务委员 | 现任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名誉主席,2007年获颁铜紫荆星章 |
潘德声 | 新华社副总编辑 | 常务委员 | 已故 |
廖一原 | 新联电影公司董事长、中华总商会会董 | 常务委员 | 2000年获颁银紫荆星章,2002年去世 |
任意之 | 凤凰电影公司导演 | 常务委员 | 1978年去世 |
陈纮 | 中国银行副经理 | 常务委员 | 2009年去世 |
汤秉达 | 中华总商会司库 | 常务委员 | 1996年去世 |
姓名 | 背景身份 | 现况 |
---|---|---|
麦逢德 | 工联会工人医疗所主任、劳教会主任 | 2006年去世 |
吴理广 | 香港海员工会主席 | 1985年去世 |
梁树栋 | 港九牛奶公司华员职工会主席 | |
陈妹 | 香港电车职工会副主席 | |
陈锦谦 | 九龙电力公司华员职工总会主席 | |
陈照康 | 香港电灯公司华员职工会主席 | |
陈章 | ||
洪展 | ||
方群 | ||
吴炎 | ||
李泽添 | 鞋业职工理事长 | 1999年获颁大紫荆勋章,2007年去世 |
卢华安 | 九龙船坞劳工联合会主席 | |
张烈 | 工联会秘书 | |
马桂英 | 烟草业职工总会主席 | |
陆麟 | ||
冯海 | 港九印务职业工会主席 | |
李耀棠 | 港九油漆业总工会理事长 | |
黄学 | 糖果饼业工会理事长 | |
张恩 | ||
何炎 | ||
林珠享 | 港九惠潮手车职业工会主席 | |
刘华 | ||
李光 | ||
刘三 | 港九打石建造业职工会主席 | |
黄祖芬 | 中华中学校长 | 1992年去世 |
吴康民 | 培侨中学校长 | 1998年获颁大紫荆勋章 |
马月华 | ||
庄世平 | 南洋商业银行董事长 | 1997年获颁大紫荆勋章,2007年去世 |
赖礽昌 | ||
洪传滔 | ||
张学明 | ||
蔡福就 | 中国旅行社副经理 | 2004年去世 |
高卓雄 | 1987年去世 | |
邓典初 | 1984年去世 | |
梁灿辉 | 1975年去世 | |
郭宜兴 | 1989年去世 | |
孙城曾 | 中侨国货董事长、民盟成员 | |
郭征甫 | 1986年去世 | |
苏务滋 | 费彝民妻 | 2002年获颁银紫荆星章,同年去世 |
阮禄安 | 黄佩球妻 | 2002年去世 |
黄坚 | 1986年去世 | |
方远谋 | 1989年去世 | |
张振声 | ||
邱文椿 | 2006年去世 | |
胡士澄 | 1975年去世 | |
郑桂芬 | ||
欧阳瀚 | ||
黄佩球 | 2005年去世 | |
林蕃元 | 1983年去世 | |
邱亦山 | ||
郑怡情 | ||
叶若林 | 2007年去世 | |
陈逊予 | 1982年去世 | |
杨鸿 | ||
黄燕清 | 1974年去世 | |
倪少强 | 1979年去世 | |
梅文鼎 | 1982年去世 | |
吴麟华 | 华丰国货公司经理 | |
黄福俊 | 1980年去世 | |
丁乃答 | 1974年去世 | |
王国桐 | 1980年去世 | |
吴定举 | ||
潘范庵 | 1978年去世 | |
温康兰 | 1983年去世 | |
赵耀华 | ||
郭华 | ||
杨熹 | ||
陈思齐 | 香港生猪行商会理事长 | 1977年去世 |
欧阳新 | ||
刘明德 | ||
黄四 | ||
庄佐贤 | 1988年去世 | |
李振武 | ||
黄光炎 | 1980年去世 | |
徐辉星 | ||
孙良 | ||
李仰光 | ||
庄成宗 | 1969年去世 | |
郭锡侯 | ||
谭星 | ||
李作基 | 1990年去世 | |
巫晋舒 | 香港华人文员协会主席 | 1987年去世 |
蔡渭衡 | 华革会秘书 | 2011年去世 |
陈丕士 | 大律师、华革会主席 | 1989年去世 |
陈君葆 | 香港大学中文系教授及华人革新会成员 | 1982年去世 |
李子诵 | 文汇报社长 | 2012年去世 |
周明 | ||
杨荣光 | ||
黎裘 | ||
余成德 | ||
王德海 | ||
胡棣周 | 香港夜报社长 | 2011年去世 |
邝拾 | ||
陈陌军 | ||
余鸿翔 | 文汇报总经理 | |
周奕 | 文汇报记者 | 《香港左派斗争史》作者 |
傅奇 | 长城电影公司演员 | 现居加拿大 |
陈才伟 | ||
吴叔同 | 中华书局香港分局董事 | 1967年8月投奔台湾 |
张子宏 | ||
方志勇 | ||
黎草田 | 1994年去世 | |
梁以忠 | ||
李崧 | ||
吴达表 | 医生 | 1972年去世 |
廖恩德 | 医生 | 1988年去世,女儿为已故全国人大廖瑶珠 |
徐湛星 | ||
叶渊 | ||
贺仰光 | ||
麦佐衡 | 1980年去世 | |
黄振英 | ||
叶启章 | ||
沈日昌 | 2009年去世 | |
白洁之 | 华革会医药福利委员会主任 | 1985年去世 |
斗委会不是注册社团,故此由成立起一直是非法组织,随着六七暴动于1967年12月下旬被平息,中国总理周恩来不再支持这场暴动[31],在得不到支援及内外交困下成员纷纷退出,斗委会遂自行瓦解,加上文化大革命在1978年被中国官方定性为动乱,全面否定文革,而在香港发生的六七暴动,由于涉及大量炸弹袭击及造成无辜市民死伤[32],在香港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将六七暴动归类为恐怖活动,中国官方也将六七暴动视为对香港及外交政策的严重冲击和干扰[33],中国官方此后也鲜少提及六七暴动,不过当年有一批参与者[34],在2010年代开始公开要求撤销当年所干犯罪行的判刑及要求将暴动改称为起义[35],并且组成六七动力研究社,透过投资电影及出版书刊企图改变当年的罪行定性[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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