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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格努斯·哈康森古诺斯语:Magnús Hákonarson,挪威语:Magnus Håkonsson,1238年5月1日或3日[3]—1280年5月9日),挪威国王(1263年-1280年)(1257年起为共治国王[1]),是为马格努斯六世。他最大的成就之一是将挪威法典的现代化和国有化,之后他被称为“改良法律者马格努斯”(古诺斯语:Magnús lagabœtir,挪威语:Magnus Lagabøte)。 他是第一个以序数为称的挪威君主,虽然他最初将自己视为“马格努斯四世”。

事实速览 马格努斯·哈康森, 挪威国王 ...
马格努斯·哈康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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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斯塔万格主教座堂的马格努斯六世于1270年代至80年代半身像[1][2]
挪威国王
统治1263年12月16日-1280年5月9日
加冕1261年9月14日 (卑尔根)
前任哈康四世
继任埃里克二世
出生1238年5月1日
挪威通斯堡
逝世1280年5月9日(1280岁—05—09)(42岁)
挪威卑尔根
安葬
配偶丹麦的英格堡英语Ingeborg of Denmark, Queen of Norway
子嗣埃里克二世
哈康五世
王朝斯韦雷王朝
父亲哈康四世
母亲玛格丽特·斯库勒斯多塔英语Margaret Skulesdatter
宗教信仰罗马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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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马格努斯·哈康森是国王哈康四世与妻子玛格丽特·斯库勒斯多塔英语Margaret Skulesdatter最小的儿子,他出生于通斯堡,于1238年5月受洗。他在卑尔根度过大部分的成长经历。1257年,他的哥哥幼王哈康英语Haakon the Young逝世,马格努斯成为王位继承人。父亲同年给予他共治国王的头衔。1261年9月11日,马格努斯与已故的丹麦国王埃里克四世的女儿丹麦公主英格堡英语Ingeborg of Denmark, Queen of Norway结婚,她几乎是被国王哈康四世派去的人从她所居住的修道院中绑架回来。后来为了争取她从被谋杀的父亲所遗下的继承权,未来几十年间挪威将与丹麦发生间歇性地发生冲突。马格努斯和英格堡在他们结婚后直接加冕,马格努斯获得吕菲尔克英语Ryfylke为自己的封地。1263年12月16日,哈康四世在与赫布里底群岛苏格兰国王战斗时去世,马格努斯遂成为挪威的统治者。

统治时期

外交政策

马格努斯六世的统治将他父亲有点进取的外交政策带来变化。1266年,根据“珀斯条约”,马格努斯六世放弃赫布里底群岛马恩岛,给予苏格兰国王亚历山大三世,以换取大量白银和每年的付款,苏格兰同时承认挪威统治设得兰群岛奥克尼群岛等岛屿[4]。1269年,与英国国王亨利三世签订温彻斯特条约建立双方良好的关系[5]。马格努斯六世似乎与瑞典国王瓦尔德玛·比耶松亦有着良好的关系,并且在1260年代,与瑞典的边界首次正式订定。当瓦尔德玛被他的两个弟弟罢免,并于1275年逃往挪威时,这激起马格努斯六世在他统治时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召集聚一支雷丹舰队。由于拥有庞大的舰队,他会见了新的瑞典国王马格努斯·拉杜洛斯试图在两兄弟之间达成和解,但并没有成功,马格努斯·拉杜洛斯不因为压力而屈服,而马格努斯六世亦在不采取敌对行动的情况下撤退。

国内政策

在内部政治方面,马格努斯六世为法律法典的现代化进行很大的努力,这使他拥有“改善法律的人”的绰号。这些改革于1274年(Landslov)和1276年(Byloven)的议会中被采用。 1274年,他颁布了新的国家法律,称为马格努斯地方法典英语Magnus Lagabøtes landslov,适用于整个国家的统一法律法规,包括法罗群岛和设得兰群岛。这取代了之前存在的不同区域的法律。1276年,再推出马格努斯城市法典英语Magnus Lagabøtes bylov为新的市政法(城市法)以作补充,并为冰岛制定略微修改的版本。对于整个国家来说,统一的法律法规在这个时候是一样很新的东西,直到那时才被引入西西里岛卡斯蒂利亚。马格努斯六世的法典引入了一个概念,即犯罪是对国家而不是对个人的冒犯,从而缩小了个人复仇的可能性。它增加了国王的正式权力,使王位成为正义的源泉。市政法赋予城市更大的免于农村控制的自由。根据前任国王哈康四世于1260年制定的安排,一个特定的部分确定继承王位的法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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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4世纪的“Codex Hardenbergianus”插画-马格努斯将他的国家法律赋予一名法律人员

皇位继承是一个重要而且棘手的问题,有争议的继承令过去几十年来争夺王位,终于将此内战于1240年结束。1273年,马格纳斯六世给他的只有五岁的长子埃里克共治国王的头衔,以及他的次子哈康公爵的头衔,从而明确地指明谁将会成为他的继承人。

虽然马格努斯六世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个非常虔诚的国王,但他将法律规范的工作使他与抵制世俗的权威凌驾教会的大主教发生冲突,大主教并试图保持教会对王国的影响力。 通斯堡和约(Sættargjerden in Tønsberg)于1277年在马格努斯六世和尼达洛斯大主教Jon Raude之间签署,确认了神职人员的某些特权,如主教选举的自由和类似事项。教会在司法事务上保持相当大的独立性,但放弃了古老的主张,即挪威王国是天主教会最终权威下的封地[7]

在文化方面,马格努斯六世继续他父亲的政策,向挪威引入欧洲宫廷文化。1277年,他用欧洲头衔“男爵”和“骑士”取代旧的北欧头衔“lendmann”及“skutilsvein”,同时赋予他们一定的额外特权和作为领主(herra)的权利。马格努斯六世可能也是第一个使用序数命名自己的挪威国王-他称自己为“马格努斯四世”(他不计算马格努斯·哈德拉达(“马格努斯二世”)和马格努斯·西居尔松(“马格努斯四世”))[8]。父亲去世后,他立即委托冰岛人史图拉·索达松英语Sturla Þórðarson写下他父亲的萨迦或传记。1278年,他再次委托史图拉·索达松为自己写金。因此,改善法律的马格努斯萨迦英语Magnúss saga lagabœtis(Magnúss saga lagabœtis)成为中世纪挪威国王的最后一本萨迦;不幸的是,此萨迦只保留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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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与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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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格努斯的印章,正面(左)和反面(右)

1280年春天,马格努斯六世在卑尔根病倒。他计划让他的长子埃里克在盛夏担任共治国王,但是他于5月9日去世。埃里克二世以12岁之龄继承王位。真正的权力落在一群顾问身上,其中著名的是马格努斯的遗孀英格堡。马格努斯六世被人们记载是一位优秀的统治者,他依法而不是以剑来统治。一些现代历史学家却认为他是一位软弱的国王,放弃赫布里底群岛并屈服于教会的要求[9],但其他人则认为这些政策是明智的,避免将王国介入国外不必要和无利益的战争,同时保持国内的稳定。马格努斯六世被埋葬在卑尔根的方济各会修道院教堂,此教堂自16世纪后成为卑尔根主教座堂(Bergen Domkirke)。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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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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