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台湾食品安全台湾食品安全指與台灣食品加工、進口、消費等等有關的食物安全的議题,亦為當前中華民國申請加入世界衛生組織的主要工作項目之一。目前台灣政府以世界衛生組織的促進食品安全的指導原則來將GMP制度(良好作業規範)、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為主要食品安全的治理模式,並建立「食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食品标准和食品安全工业体系,2012年6月卫生部等8部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中国将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工作。中央政府也积极开始推广食品安全科普知识,2011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食品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一門跨学科领域,專門探讨在食品加工、食品保存及销售等步骤中,各方能如何保障食品衛生與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及防范食物中毒,食品中毒定義為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則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如因肉毒桿菌毒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毒桿菌毒素,由可疑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