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纳德·特里劳尼·霍布豪斯(英语:Leonard Trelawny Hobhouse 1864年9月8日—1929年6月21日)是英国自由主义政治家、哲学家、社会学家。[1]他被认为是社会自由主义最早的支持者与领军人物。他的作品与约翰·霍布森、托马斯·希尔·格林一同在社会自由主义者中占有重要地位。
思想体系
霍布豪斯在著作《自由主义》中提出了自由主义含有九种要素。包括:公民自由、人身自由、财政自由、社会自由、经济自由、家庭自由、政治自由、国际自由、地方自由。[2]
霍布豪斯认为,要得到普遍自由,必须要有普遍的限制。否则会出现一些人自由,一些人不自由。因此若我们假定法治是不偏不倚,每一条法例都应适合所有人。若出现一条法例是对贵族的、一条法例是对富人的、一条法例是对平民,法律就不能保证所有人都享有自由。
霍布豪斯认为,人身自由最基础应建基于思想自由。一个人在头脑形成的想法不应受他人的审判,我们可随时控制自己的思想。但是,若思想无法发表和交流,一切都没有意义。因此思想自由应附带着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著作自由。。
霍布豪斯在国际自由这论题当中概括成三点:
在所有权利的背后,就是如何保持权利。然而,这不是单纯依赖政治机关和立法机关,人民都必须有主权的意识。他认为自由社会主义应融合民主和自由。并且应建立在个人自由的基础上,同时有助个性的发展。[3]人民若没有主权的意识,就可能会受到唆摆剥夺富人和征服他人。
霍布豪斯认为专制家庭就是专制国家的缩影,因此应摒弃女人和小孩就是人身财产的思想。在家庭自由当中,霍布豪斯提出了三点需要争取实现。
- 使妻子成为一个完全承担责任的人,能够拥有财产、起诉和被起诉的权利,可以经营自己的业务,对于她的丈夫则享有充份的人身保护。
- 尽可能按照法律的纯粹契约性建立婚姻,婚姻的圣礼可按照双方宣布的宗教仪式办理。
- 为儿童争取身心和道德上的关怀,父母应共同担负一定的责任,若疏忽照顾应予以惩处,同时拟订一项教育和卫生的公共制度。
总括来说,前两点则为自由和平等互相表里的例子,而第三点则被视为倾向社会主义而非自由主义。霍布豪斯对此回应则是,它是儿童权利的基础,是保护儿童免受父母疏忽的基础。在此,他坚决主张,国家比父母高一级既是社会主义,也是自由主义,这是中心概念。然而他亦承认,论及此时自由是包含着一定的控制和限制。
根据霍布豪斯观点,他再把以上九要素总结为四点:
- 自由主义运动是和生活共同发展起来的。它关心的是个人、家庭和国家。它涉及工业、法律︴宗教和伦理道德。
- 自由主义是一支有效的历史力量。虽然它的任务在任何地方都未完成,但它几乎在每一个地方都获得进展。
- 关于这些原则的本身,自由主义是一项解放人民、扫清障碍,为自发性活动开辟道路的运动。
- 我们看到,在许多情况下,从一个方面看是在争取自由的运动。但从另一个方面看也是在争取平等的运动,两者结合己成定论。
最后,霍布豪斯亦补充说明。现在自由的定义和精确仍有很多细节地方需要厘清,但自由主义这股思潮在平等和自由的意义上,经已足以作为现代世界一支活的力量和拥有一定的地位。并且具有把理想化为现实的前景。
作品
- 《自由主义》(Liberalism)
参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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