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隘勇,是台湾清治时期为防范原住民攻击,以保护国家边界的边防制度,关于隘勇的设立可追溯至“土牛界线”的划设。清治末期,转为侵垦山区资源,而逐步向东扩张领土的制度。于台湾殖民史中,扮演重要的角色。[1][2]
清代的台湾隘勇制度初为保障土地垦殖,至清末官隘与私隘并存,光绪元年(1875)时废除先前的理蕃概念,开始“开山抚番”并设立招抚局,并由丁日昌拟定善后章程,并出现抚番公局与招垦局。[3]自光绪十二年(1886年)废除私隘并入官隘,直属台湾抚垦局,并设置抚垦大臣并由刘铭传兼任。日治时期沿袭清末的隘勇制度,设隘寮置隘勇驻守,将原住民居住的山地区域与其附近山腰或平地,做一明显的界线切割。利用铁丝电网、木墙或哨站所延伸或拓展的防卫线称为隘勇线。被当局雇用,用以防守隘勇线的人员称为隘勇,民间或受政府补助雇用的防守人员则称为隘丁。
明治三十五年(1902年)南庄事件后取消隘勇补助,当局政策转为利用武力,向隘勇线推进,强迫原住民政权归顺、搬迁,致使其固有领土丧失[4][5][6][7][8]。四十三年(1910年)台湾总督佐久间左马太开始进行五年理蕃计划,以军队讨伐、推进隘勇线并架设通电网等方法,对原住民施行镇压。接着又实施地理调查与测绘地图,调查蕃地的农业状况、土地安全、矿物资源,准备开发山区资源。自大正五年至六年(1916年–1918年)起,因原住民反抗渐弱,各地的隘勇线便逐步裁撤。在理蕃道路修筑完成后,九年(1920年)大部分隘勇线皆已撤除,十五年(1926年)全面废除隘勇制度。[3][9][10]
隘勇的发展原因大致有二,其一是为了控制资源的经济导向,其二为镇压原住民以保平稳。而北部因盛产樟脑,因此成了最先推进隘勇线之地。而后因为理番资金扩张,于是于明治三十九年(1906)开始大规模推进隘勇线,但造成的结果是因扩张过快造成单位名称紊乱,明治四十三年(1910)民政长官大岛久满次通令各厅统一扩张隘勇线指挥体系及名称。[3]
因隘勇线本质上是防御设施因此亦有设置防御工程,其材料多以木、竹、土、石等易见的材料修筑,并且于主要通道中设有通电铁丝网、地雷、副防御建筑等。并且会因重要程度不同有分级管理,并划有三等。[3]
隘路是隘勇线主要工程,亦是为了方便巡查与长官视察的道路,虽本质上属于临时性的道路,但属于修建隘勇线绝对必须工程,而路况约90-180公分宽,且多沿着陵线铺设。寮舍是给隘勇或警备人员居住的地方,属于临时性的防御住所,因此居住条件并不特别优秀,饮用水充足、土地干燥、能避雨即可,且因分布地不同,因此材料选择上亦有不同,常因地制宜建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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