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乙廷,台湾政治人物,中国国民党籍,2008年贿选当选立法委员(苗栗县选区),同年12月10日被判当选无效去职。2009年,其妻陈銮英参与补选但失利[1][2]。 此条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关主题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15年11月24日) 此条目过于依赖第一手来源。 (2015年11月24日) 经历 后龙镇公所秘书 后龙镇公所民政课长 后龙镇公所农业课长 后龙镇公所建设课长 台湾土地开发信托公司科长 台湾土地开发信托公司襄理 台湾土地开发信托公司副理 苗栗县农会总干事 中华民国农训协会理事长 苗栗县桌球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七届立法委员(2008年2月1日-2008年12月10日) 苗栗肉品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7月20-) 三湾乡代理乡长(2022年4月22-2022年12月25日) 第七届立委选举贿选疑案 2008年1月23日,苗栗地检署将李乙廷依违反选罢法起诉并求刑两年以上、并科罚金新台币200万元。原因是李乙廷从2007年6月至10月,共同协议由赖意晴、林玉华等人,趁选区内民间团体举办活动时,捐助现金或牛奶、啤酒,再由李本人或助选人员请求投票支持,涉嫌贿选[3][4]。 2月13日,苗栗地检署表示,李乙廷利用该选区内团体举办活动,假借捐助现金或用品等方式贿选,涉嫌违反选罢法,因此对李提起当选无效之诉。李乙廷回应,他对捐赠一事毫无所悉,经他查证,有些捐助者是他的友人或不认识的支持者,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好心帮他助选[5][6][7]。 12月10日,二审判决结果出炉,李乙廷当选无效确定[8]。 参考资料 [1]立委补选 李乙廷妻陈銮英登记大阵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时报 [2]康世儒当选 绿营:制衡黑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时报 [3]涉贿选 新科立委李乙廷起诉[永久失效链接] 2008年1月23日,中华日报电子报 [4]政坛之路多舛 国民党新科立委 李乙廷涉贿被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08年1月24日,自由电子报 [5]苗栗地院对立委李乙廷提当选无效之诉 2008年2月13日,中央社 [6]李乙廷贿选起诉 检提当选无效[永久失效链接] 2008年2月13日,中华日报电子报 [7]立委李乙廷涉贿 检提当选无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08年2月14,自由电子报 [8]李乙廷当选无效确定 将依法补选[永久失效链接] 2008年12月10日,自由电子报 第七届立法委员任期出席纪录 2008年2/1-3/26院会应出席15次,委员会应出席19次,总计34次,缺席18次。2008年4/1-4/30院会应出席4次,委员会应出席15次,总计19次,缺席0次。资料来源:公民监督国会联盟监督国会周报第五、十五期。www.ccw.org.tw 相关条目 2008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区域暨原住民选举区投票结果列表外部链接 李乙廷的Facebook专页立法院 李乙廷委员简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