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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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三谟(1539年—?),字汝明,号锦江,浙江杭州府仁和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事实速览 陈三谟, 籍贯 ...
陈三谟
大明太常寺少卿
籍贯浙江杭州府仁和县
字号字汝明
出生己亥十一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配冷氏,封孺人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举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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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乡试第六十六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进士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二名[1][2]。礼部观政,本年十月授永新知县,隆庆三年(1569年)四月升刑部主事,四年十二月改刑科给事中,六年五月升吏科右,七月升本科左,万历元年(1573年)二月升吏科都给事中[3],三月丁忧归。三年六月复除本科,八年正月升太常寺少卿,九年二月调南京用,回籍养病。十一年十二月以张居正党,被削籍为民。

事迹

权相张居正夺情视事,陈三谟上疏保留[4]

家族

曾祖陈琳;祖父陈衡;父陈鲁封知县、赠左给事中。前母叶氏,赠孺人;前母顾氏;前母童氏;姚氏,封孺人[5]。兄三策、天策(庠生)、尧、弟舜、三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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