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永铭(1885年8月29日—1958年6月19日)[1],字新之,以字行,晚号北监老人,男,浙江吴兴(今湖州)人,中华民国银行家、政治人物,江浙财阀代表人物。1933年至1937年,其担任国民政府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
生平
钱永铭祖籍浙江省湖州府吴兴县。1897年(光绪23年),他入上海育才学堂,1902年(光绪28年)入直隶省立天津北洋大学堂学习财政经济学。1903年官费赴日留学,入神户高等商业学校学习财经及银行学。1909年(宣统元年)归国,1910年在公立南洋高等商业学堂任教。辛亥革命后在上海都督府财政部任事。
中华民国成立后,钱永铭受陈其美推荐,被北京政府委任负责清朝旧农工商部接收事务。1913年(民国2年)二次革命爆发,他离开北京政府,从事实业活动。1916年任交通银行北京总行秘书,1917年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1919年任经理。1917年(民国6年),他和黄炎培等人共同设立中华职业教育社。 1920年任上海银行同业公会会长。1922年(民国11年),张謇任交通银行总理,钱永铭任总行协理。1925年(民国14年)5月,张謇、钱永铭辞职。1925年5月任盐业、金城、中南、大陆四行联合储蓄会副主任兼四行联合准备库主任。
1927年初北伐军进抵江浙,钱永铭转入南京国民政府方面。1927年(民国16年)2月,就任浙江省财务委员会委员。3月,江浙财团在上海成立上海商业联合会任常务委员、上海财政委员会委员。5月,他被任命为中央银行副行长,并任国民政府财政部次长;兼任中央财政委员会委员。钱永铭以浙江财阀的优势,帮助苦于军费等支出的蒋介石发行公债、国库券,支持蒋介石的四·一二事件。
1927年8月,钱永铭任关税委员会委员、代理财政部部长。以后,他历任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央银行理事会理事、浙江省政府财政厅厅长、交通银行常务董事。1929年(民国18年)他转入实业界,任中兴煤矿公司总经理、中兴轮船公司董事长、中华职业教育社董事会主席等职务。1931年(民国20年)1月,他被任命为驻法国公使,但未实际赴任。
一·二八事变爆发后,钱永铭任上海地方维持会(后改称上海地方协会)理事。1934年(民国23年)他任该会副会长。此前的1933年(民国22年)4月他任全国航空建设会委员,同年设立杭州电力公司。1935年(民国24年),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改组,钱永铭任这两家银行的常务董事。
抗日战争爆发后,钱永铭帮助杜月笙组织上海各界抗敌后援会。日军占领上海后的1937年(民国26年)11月,钱永铭和杜月笙迁居香港,设立中国红十字会总办事处及赈济委员会第9区事务所。1938年(民国27年)6月,钱永铭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以后,他还曾当选第2至第4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8月任交通银行董事长兼总理。翌年9月,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四行联合办事处成立,钱永铭任常务理事。1941年(民国30年)8月,钱永铭转往重庆,和杜月笙共同创立中华实业信托公司,钱永铭任常务董事。1943年(民国32年),杜月笙设立通济公司,钱永铭的交通银行投资该公司,钱永铭任该公司常务董事。[2]
抗日战争结束后的1946年(民国35年)1月,钱永铭在重庆出席政治协商会议(旧政协)。此后,他回到上海,任闸北水电公司、中国盐业公司、上海《新闻报》等企业的董事长。兼任金城银行董事长。1947年10月,他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4月,他任美金公债劝募委员会主任委员。1948年(民国37年),他当选行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他和杜月笙筹设复兴航业公司。1949年与杜月笙筹组“上海各界自救救国联合会”。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迁居香港。
1950年3月,钱永铭将复兴航业公司转移到台湾,后来他因病退职。
1958年(民国47年)6月19日,他在台北市病逝。享年74岁。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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