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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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提供者(英语:Health care provider)指的是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包括诊断,和治疗(利用药品、手术、和医疗器械)的医事人员个人,或者是医疗机构。提供者通常从医疗保险机构取得报酬。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对提供者的定义是"个人或机构,因为提供常规的医疗卫生服务,得以开立账单,并获取报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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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供者
包含有:
- 医生,从事医学的专业人员
- 中级执业医师(英文名称可写为Mid-level 、practice provider、或是non-physician practitioner),是受过训练,持有证照,有明确执业范围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在美国,这类人员包括有助理医生、执业护士、麻醉护理师、临床护理专家、和认证护理助产师。虽称为中级执业医师,但通常他们拥有硕士学位,或是其他医疗卫生的专门学位。[2]
- 专职医疗人员,属于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但不是医生/护理人员的医事人员[3],例如物理治疗师、医事放射师、紧急医疗技术员、接生员、职能治疗师、验光师、营养师等。
- 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任何其他非上述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人员
机构提供者
包括有: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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