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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凤鸣(1893年—1929年3月14日),字岐山,福建长汀人,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福建军阀,1924年—1927年割据沙县一带,1927年—1929年割据长汀一带。
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郭凤鸣出生于福建省汀州府长汀县城关。小时候,就读于私塾,常与同学寻衅斗殴。稍长,在归化(今明溪)同乡开的糕饼店当学徒[1]。民国七年(1918年),投奔其兄郭锦棠(时任福建陆军第一师补充营营长),不久升任营长、团长等职。民国十三年(1924年),郭锦棠病死,郭凤鸣继任福建陆军第一旅旅长,割据沙县、永安、归化3县。
因郭凤鸣难以服众,其继任旅长不久,便有部属不辞而别。随后,因所属第二统领不同意郭凤鸣提高船舶税以解决军饷的办法,郭凤鸣竟指责该统领“通匪”并当众枪毙,又引发多起部将叛离事件,实力大为削弱。后经郭凤鸣苦心经营,笼络人心,才稳住辖区局面。民国十三年(1924年)10月和民国十四年(1925年)5月,郭凤鸣与割据尤溪的军阀卢兴邦为争夺地盘、抢夺军火而开战,双方各有胜负,民众惨遭其害。郭凤鸣与其兄郭锦棠割据沙县一带时,搜刮巨额钱财,供其挥霍;在霸占来的宅基上大兴土木,营建花园式小洋楼。
民国十五年(1926年)9月,何应钦率国民革命军北伐军进入福建;同年底,郭凤鸣通电起义,其部受编为新编第一军第二师,郭凤鸣任师长。民国十六年(1927年)春,郭凤鸣部被调往泉州,结束郭氏兄弟在沙县一带长达5年的统治;11月底,郭凤鸣率部2000余人返回长汀,原长汀驻军郑光前部闻风而逃。民国十七年(1928年)初,郭凤鸣被任命为福建省防军第三混成旅旅长,军衔为中将。
郭凤鸣返回长汀后,收编、清剿附近各县的土匪、民团,并劝说旧属卢新铭率数百人枪回归,将部队扩充为4个团及旅部直属部队,共5000多人,势力范围扩展到原汀州府8县。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郭凤鸣派钟铭清团残酷镇压上杭蛟洋农民运动。返回长汀期间,郭凤鸣的生活依然奢侈腐化,常巧立捐税名目,向民众摊派,供其挥霍[2]。
民国十八年(1929年)3月12日,红四军进入长汀,在四都渔溪击溃郭凤鸣部1个团。13日,郭凤鸣在长岭寨布防,并亲率旅部人员督阵指挥。14日,红四军兵分三路,向长岭寨发起总攻,击溃郭凤鸣部;郭凤鸣腿部中弹,由两个马夫背至牛斗头,藏于厕所,被红军士兵发现,当场击毙,时年36岁。随后,郭凤鸣的尸体被抬至长汀城示众。其残部由卢新铭接管,卢新铭自任旅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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