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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简称襄阳市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襄阳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 | |||||
现任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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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 | 王太晖 | ||||
副市长(10) | 王忠运、李 莉、刘恒友、张丛玉、龙小红、伍义兵、李新桥、徐 冰、吴 烨、王 芳 |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
组织上级机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地级市人民政府 |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襄阳市委员会 |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襄阳市人民政府党组 | ||||
联络方式 | |||||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实际地址 | 中国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19号 | ||||
邮政编码 | 441021 | ||||
电话号码 | +86 (0)710 3575861 | ||||
对外官网 | 襄阳政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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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2月,成立襄樊市爱国民主政府,辖襄城、樊城两个区公所,隶属汉南办事处,不久襄樊市并入襄阳县。1950年,复以襄阳县之襄阳、樊城两镇组建襄樊市(县级),成立襄樊市人民政府,隶属湖北省襄阳行政区专员公署管辖(1951年6月改称湖北省人民政府襄阳区专员公署)。1952年8月至1953年3月,襄樊市改为专辖镇。1953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保留襄樊市建制,改为省辖县级市。1955年6月,襄樊市人民政府改称襄樊市人民委员会。1958年,襄樊市再改为专辖市。1967年1月,襄樊市人民委员会被造反派夺权。1968年1月,成立襄樊市革命委员会。1979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襄樊市由地辖市升为省辖市。1981年1月,襄樊市革命委员会改组为襄樊市人民政府[1]。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襄阳地区,其行政区域并入襄樊市。同时成立新的襄樊市人民政府,为正地厅级建制,1983年10月正式办公。2010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襄樊市更名为襄阳市。2010年12月9日,襄阳市人民政府正式挂牌[2]。
根据2019年《襄阳市机构改革方案》,襄阳市人民政府设置33个工作部门:[3]
(襄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与中共襄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市政府机构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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