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廳 (日本)1982年7月30日,第二次臨時行政調查會(第2次臨調)提出了綜合管理廳的設置構想。該構想將總理府人事局轉移到行政管理廳(日语:行政管理庁)來成立,以使行政機關的人事、組織、員額等後勤管理一元化。 1984年7月1日,總務廳成立,為總理府的直屬機構。由行政管理廳與總理府部分單位(人事局、恩給局、統計局、北方對策本部、青少年對策本部、交通安全對策室等)合併而成。
總理府金融再生委員會(日语:金融再生委員会) 金融廳 宮内廳 總務廳 北海道開發廳 防衛廳 防衛施設廳(日语:防衛施設庁) 經濟企劃廳(日语:経済企画庁) 科學技術廳(日语:科学技術庁) 環境廳 沖繩開發廳 國土廳 行政管理廳(日语:行政管理庁) 総理府設置法(昭和24年法律第127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949年5月31日公布。日本眾議院
宫内厅長官官房(日语:宮内庁長官官房) 秘書課 總務課 宮務課 主計課 用度課 宮內廳醫院(日语:宮内庁病院) 侍從職(日语:宮内庁侍従職) 東宮職(日语:宮内庁東宮職) 式部職(日语:宮内庁式部職) 書陵部 管理部(日语:宮内庁管理部) 正倉院事務所 - (奈良市) - 正倉院寶物的保存管理與正倉、聖語藏、東西兩寶庫等建物與土地的管理。
氣象廳 (日本)氣象廳(日语:気象庁/きしょうちょう Kishō chō */?)是日本國土交通省轄下的外局之一(國土交通省設置法(日语:国土交通省設置法)第46條),根據《氣象業務法》成立,负责日本的氣象觀測、地震、火山及海嘯災害等監測工作。 為了健全發展氣象業務,國土交通省設置法第47條列述氣象廳的主掌事務。
金融廳長官庁長官/きんゆうかんとくちょうちょうかん)。 負責監察管理金融廳的一般職(日语:一般職)(不屬於國家公務員法(日语:国家公務員法)第2條第3項中的特別職(日语:特別職))國家公務員。 為了金融廳所掌事務更全面的了解,金融廳長官可以對相關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