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谷新村(英语:Butterfly Valley Village)是已拆卸的香港平房区,由私营建屋团体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透过租用官地而建设,是该公司兴建大坑西新邨之前其中一个建屋项目。该平房区位于九龙荔枝角蝴蝶谷道附近,与卫民村为邻,共有47座平房,在1955年5月落成。1973年,由于该公司的官地租用许可证到期且不再续期,该平房区和所在的土地都由香港政府接收,其后经地政总署管理到2001年清拆为止,与卫民村一同成为最后一批被清拆的平房区。清拆后的土地后来用作兴建八号干线荔枝角段天桥,而桥底则被划作荔枝角雨水排放隧道蝴蝶谷道宠物公园

Quick Facts 蝴蝶谷新村 Butterfly Valley Village, 概要 ...
蝴蝶谷新村
Butterfly Valley Village
Thumb
蝴蝶谷新村部分用地发展成八号干线天桥
概要
用途住宅
地址九龙荔枝角蝴蝶谷道
前身木屋区
竣工日1955年(2001年拆卸)
管理者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1955-1973)
香港政府(1973-2001)
技术细节
座数47座
层数1层
设计与建造
开发商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Close

历史

平民屋宇公司在1952年5月由周锡年冯秉芬李福树等人成立后,随即在九龙九龙仔大坑西,1962年起重建成大坑西新邨)、[1]九龙城东头村京士柏香港岛柴湾兴建一些砖屋,以改善木屋区居民的生活,总数约千余个单位,月租约卅港元[2]其后该公司于1954年又向港府申请批地建屋,之后获港府拨出位于荔枝角蝴蝶谷荔枝角监狱卫民村附近的官地,并得到官地租用许可证。[3]

该公司原本计划在荔枝角兴建楼高三、四层的徙置楼宇,并向大公司和企业推销每张约1.5万元的债券,他们购买债券后,便可得到建成的单位供员工或亲属租住,租住者每月交租,达到1.5万元(即债券本身价格)时,平民屋宇公司就会连本带息归还给购债机构,而住宅单位则归予租住者。[4]为了能够得到资金在荔枝角和其他地区建屋,该公司曾向外界发行这些债券,可惜反应未如热烈,在1954年4月时只售出约50万元,故需要向港府贷款超过一百万元。[4]

其后该公司改为在当地建设两列共47座砖建石棉瓦顶平房,每间平房占地约四百平方英尺,内设一厅两房及独立厨厕,前后亦设有窗橱。[5]这些平房是以出售形式提供予市民,每间售3,392元,持上述债券者可优先直接购买。[6]平房在1955年5月上旬落成,命名为蝴蝶谷新村。[7]该公司在1973年不再为上述的官地租用许可证续期,该平房区和所在的土地都由香港政府接收,经地政总署负责管理。[3]

1981年10月5日早上,一块重约五公吨的巨石从呈祥道斜坡滚落卫民村内的第四区卫民学校,并击破课室墙壁和压毁桌椅,幸无人受伤,学校需停课一天。[8]1982年8月中旬,香港连日暴雨,导致石梨贝水塘满溢,又因荔枝角湾对出海面水涨无法疏导,以至来自水塘的雨水注入蝴蝶谷并导致蝴蝶谷新村和卫民村一带严重水浸,8月16日早上房屋一度被淹,水深达十英尺,蝴蝶谷新村内有27户需要疏散。[9]三日后,又再出现暴雨,加上有山体滑坡风险,两村居民再一次短暂撤离。[10]1983年1月中旬,两村共九间屋连续两晚遭贼人爆窃,村民需要组成自卫队巡视,而警方未有采取特别行动。[11]

港府在1997年的《施政报告》承诺在2001年年底前清拆余下的五个平房区,[12]并于2001年12月20日在卫民村展开清拆行动,受影响居民无需接受资产及入息评审可迁入富昌邨华荔邨[13]而蝴蝶谷新村原定于2003年9月才清拆,但因接到居民反映前者清拆后会造成公共设施和治安问题,影响日常生活,所以港府于2000年8月3日宣布该村提早跟前者一并于2001年清拆,受影响的23户居民也得到和前者居民相若的安置。[14]清拆后的土地后来用作兴建八号干线荔枝角段天桥,而桥底则进行荔枝角雨水排放隧道工程,2012年10月18日启用,[15]隧道上盖在2014年3月13日被划作蝴蝶谷道宠物公园[16]

参考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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