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是台湾一本创刊于1975年6月1日的美术月刊,创刊的隔年(1976年)获得第一届金鼎奖[1],之后更是金鼎奖的常胜军。创刊之初,以其25开的大小、版式、彩色印刷和独特内容为特色,令创刊在前的同性质杂志《雄狮美术》略显逊色。而在《雄狮美术》全面改版之后,两本杂志成为台湾美术界中最主要的美术杂志[2]。
历史
艺术家杂志社创社社长何政广凭着想做一本纯粹美术杂志的意念,在刘其伟、席德进等“10人小组”协助下创办艺术家杂志社。1975年6月1日,《艺术家》创刊号问世,总页数144页,是历来最薄的一本,彩色印刷页数仅16页,定价新台币30元;创刊号封面是瓦沙雷利(Victor Vasarely)的几何色块作品搭配何耀宗设计的识别商标英文字母“a”,标准字是书法家庄严题写;创刊号与当时台湾教科书相仿的菊八开本设计,目的是“要让学生方便收在书包里”。随着艺术产业兴起,《艺术家》愈来愈增厚,常被戏称是砖头:1990年代台湾艺术市场最蓬勃时期,《艺术家》曾厚达600多页、近1公斤重,一半是广告,“杂志厚薄也能当成经济指标”;2007年10月,《艺术家》首度改版,不但“长高”,内容全部彩色印刷,当然也更有“分量”[3]。
《艺术家》为了让读者在每月1日看到杂志,前一个月22日准时出刊,一一包装寄送到订户与书店架上,数十年如一日;唯一一次的延迟出刊是1999年921大地震,印刷与装订厂停工,但也只延误一天,变成9月23日出刊[4]。
2005年6月1日,艺术家杂志社成立30周年,艺术家杂志社总社所在的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147号(东华大楼)旁小巷道由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取名为“艺术家巷”并设立标示牌,台北市市长马英九、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局长廖咸浩与艺术家杂志社社长何政广为艺术家巷标示牌揭牌。2016年11月28日,艺术家杂志社总社搬迁至台北市大安区金山南路二段165号6楼,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在金山南路与和平东路口设置“艺术家路”标示牌与誉扬牌;2017年1月6日,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举行艺术家路标示牌与誉扬牌揭牌仪式。
2012年,《艺术家》获选全球十大顶级艺术杂志,与美国《Art Forum》及英国《Art Review》齐名,也是亚洲唯一入选杂志[5]。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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