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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彦(1537年—1591年),字思学,号念渠[1],直隶宁国府泾县(今安徽泾县)人,明朝政治人物。隆庆辛未进士,官至户部右侍郎。谥定肃。
隆庆元年(1568年)丁卯科应天府乡试第六十五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会试第八名,三甲十五名进士,工部观政,任浙江杭州府推官。万历三年(1575年)七月,升兵科给事中,四年丁忧归。七年复除礼科给事中,八年四月升户科右,万历九年(1581年)二月,任工科左给事中[2],巡视陕西四镇的边务。回来后,向神宗奏报训练部队、储藏粮饷等十件事,神宗全部予以赞同[3]。十年升为户科都给事中。
万历十三年(1585年)二月,萧彦升任太常寺少卿[4]。万历十五年(1588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5]。都匀答千岩苗族叛乱,土官蒙诏不能制服,萧彦命令副使杨寅秋平定叛乱。宣慰安国亨诡称要献上大木,受到赏赐。等到征求大木时却称没有,被萧彦弹劾。安国亨非常害怕,诬赖商人掠夺了他的大木,在朝廷上攻击萧彦。神宗大怒,准备治罪萧彦。大学士申时行等称是安国亨反咬一口,轻视朝廷,神宗才作罢[6]。
万历十六年(1588年),萧彦改任云南巡抚[7],当时明朝用兵陇川,副将邓子龙不善统御部队,士兵群起喧哗,守备姜忻安抚他们,但是,士兵平素就骄纵,兵饷给得稍慢,就犯上作乱。部队很快走到永昌,直趋大理,抵澜沧,过会城。萧彦调动少数民族士兵和汉兵两路夹攻,杀死八十余人,其余的或降或逃。事情传到京城,朝廷赏赐大量的银子。自从缅甸叛乱,孟养、车里二宣慰已很久不上贡了。从这时起,才重新修好关系上贡,萧彦抚慰并接纳他们的贡品[8]。
万历十七年(1589年),以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万历十九年(1591年),加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兼管盐法[9]。日本入侵朝鲜期间,暹罗入贡,使者表示愿意出兵救援朝鲜,尚书石星命暹罗发兵攻日本。萧彦认为暹罗地处西面,离日本有万里之遥,请求收回成命,石星执意不从。结果暹罗并未发一兵一卒。万历二十年,神宗召见萧彦,任命为户部右侍郎[9],不久,萧彦病逝。朝廷赠右都御史,谥定肃[10]。
萧彦任兵科给事中期间,边塞多警,守边官吏常假传圣旨招降以邀赏。萧彦上疏称:“议定招降叛逆的党徒,是为逮捕境内亡命之徒而设立的,想以此招降漠北的敌人。李俊、满四等休养生息百余年,一旦叛乱,后患无穷。招降之人不能让他们居于内地是很清楚的政策。此类邀功的请求应一律否定。”明神宗听从此意见。
起初,实行土地丈量法,延、宁二镇增加田地一万八千余顷。总督高文荐请求三年后征收赋税。时任户科都给事中的萧彦上奏:“西北垦荒永远免除科差税收,是祖宗制度。何况二镇多沙碛,为什么要定永远性额赋,使刚刚集中起来的流民有远走他乡的想法呢?”朝廷于是取消此前命令。皇帝下诏购买黄金和珠宝,不久,下令停止购买,命令直接输送到内库。萧彦认为不应当让外府空虚,而充实内库的收藏,万历帝不听。不久萧彦再次上疏:“考察官吏的政绩,不应该看他催科的多少为标准。从前隆庆五年(1571年),隆庆帝下诏说征收赋税不到十分之八的,停发有关官吏的俸禄。到万历四年(1576年)又以十分之九为及格线,仍然下令附带征收所欠的二分,则百姓每岁输税十分以上。官吏害怕考核,必定敲诈勒索百姓。百姓不能负担,只能到处流亡。我认为九分与附带征收二条制度不应同时实行。所谓放宽一分,百姓受陛下一分的恩赐。”吏部讨论后,同意他的建议。不久,浙江巡抚张佳胤又请实行旧法,吏部又同意。萧彦上疏力争,于是下诏还是实行新法。神宗下令调取黄金三千二百两,萧彦请求接纳户部意见,减免一半,神宗不听[11]。
曾祖萧士贵,赠监察御史。祖父萧瑞,布政司右参议。父萧储。母董氏。慈侍下。兄萧歆,监生;萧豪。弟萧雍、萧韶、萧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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