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瑾(越南语:Hồ Ngọc Cẩn,1938年3月24日—1975年8月14日),越南共和国陆军上校。天主教徒。在1975年4月30日共军占领西贡、南越宣布投降后,依然在西贡以南省份抵抗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越共)直至弹尽药绝,数个月后被越共公开处决。
生平
胡玉瑾于1938年3月24日(一说3月12日[1])出生在坚江省迪石的永清云社,他的父亲是越南国军的一名士官。1945年刚上小学不久后就碰到法越战争的爆发,被迫中断学业,直到1947年才得以返校受教育。1951年,他的父亲替他向隶属于第一军区的位于嘉定的少年军校送出入学申请,1952年结业后,留在原校训练后辈达4年。1961年时赴官校接受训练,毕业后被授予准尉军衔[2]。
胡玉瑾第一次带部队的经验,是在别动军内当一个排的排长,之后由于表现优异而获得晋升,1965年成为上尉、1968年升至少校、1971年升至中校,最后于1974年升至上校,担任过第21步兵师33团第1营营长、第9步兵师第15团团长等。在他升上校的同一年,被派遣至国土极南的彰善省就任省长[3]。
1975年4月30日,南越总统杨文明在北越的越南人民军进城后宣布无条件投降、结束越南战争,而他在第4军(第4军区)内的两位上级长官——军长阮科南少将和副军长黎文兴准将均已饮弹自杀[4][5]。但胡玉瑾拒绝接受投降令,并指挥部下继续与越共对抗,守住省政府,直至5月1日上午11时为止。之后他以安全为由命令麾下士兵逃出省厅,自己则与一名义军的民兵一起发射机关枪作火力掩护,之后还来不及自尽就先被俘虏。[2]
1975年8月14日,胡玉瑾于一次公审大会中被定下罪名之后,在芹苴的一处体育场公开枪决。[2]临刑之前,胡玉瑾慷慨陈词:“我虽将死,但我有最后一个要求。希望死后棺材能覆盖我的国家的国旗……如果在这场战争中我是战胜者,我将不会加罪在各位身上如各位加罪在我身上。我也不会羞辱各位如各位羞辱我。我亦不会问各位要问我的那句话。我是为人民的自由而战。我只有功没有罪。没有谁有权向我问罪。历史将会判决各位是赤匪或我是伪军。各位要想杀我即管杀。但不要把我的眼睛蒙起来。打倒共产。越南万岁!”[6]
荣誉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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