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441号决议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441号决议于2002年11月8日通过。决议重申第660号、第661号、第678号、第686号、第687号、第688号、第707号、第715号、第986号、第1284号十个安理会决议。决议宣称提供给萨达姆·侯赛因政权“最后一次裁军的机会”。[1]
决议认定,伊拉克在安理会第687号决议的背景下继续违反停火协议并拒绝裁军。伊拉克不仅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且继续进口高危武器,拒绝向科威特在1990-1991年中的战争造成的损害提供赔偿。
决议内容

2002年9月12日,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在联合国大会进行演说,概括了对伊拉克海珊政府的制裁目录。[2]其中包括:
- 伊拉克政府违反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373号决议,支持并资助包括盖达组织在内的恐怖组织,发动直接针对伊朗、以色列及其他西方国家的暴力...而从阿富汗逃离出来的盖达组织的恐怖分子则藏身于伊拉克境内。
-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于2001年的报告认为伊拉克存在着“极其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
- 伊拉克政府生产和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及远程导弹),这些都违反了联合国安理会的一系列决议。
- 伊拉克政府从联合国石油换食品计划中获得大量财富,但该国大部分人民并没有从中受益。
- 伊拉克政府悍然单方面中断联合国武器核查小组的相关工作。
在这次讲话过后,美国开始与安全理事会的其他成员展开频繁的磋商。虽然多数成员初步同意监控协助伊拉克裁军,然而其中一些成员对加大干涉伊拉克局势抱有疑虑,在这之中又以三个常任理事国为主:中国、法国、俄罗斯。
在此期间,伊拉克当局否认全部的指控,并宣称姿态放软,将允许联合国武备核查小组进入伊拉克。而美国方面则是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呼吁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
该决议的草案是由美国和英国起草,经过八个星期复杂混乱的谈判最终成稿。而在这过程中,法国和俄罗斯的异议最大。法国质疑该决议中的“严重后果”一词,认为在武器核查小组检查出实实在在的“违禁武器”之前,联合国都不应该授权任何一个成员国使用武力;相反,联合国应该通过另外一项决议,明确核查小组检测的时间表。《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中,认定在必要时候,安理会可以采取“所有一切必要的手段”。在1990年的安理会第687号决议和1441号决议中,都强调了要继续处理此案。
安理会投票
参见
- 2003年入侵伊拉克
- 阿尔-安法尔行动
- 入侵科威特
- 两伊战争
- 诉诸战争权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