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简称耀华管委会,为中华民国政府迁至台湾后于1952年成立以管理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委员会。管委会曾投资过华扬史威灵飞机公司、台翔航太工业、台湾国际造船等公司。
1922年,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并于隔年在秦皇岛建厂。
1936年,旭硝子承购了比利时方面在耀华玻璃公司的股份,该公司因而改为中日合营。[1] 八年抗战期间,在耀华玻璃公司工厂所在地由日本势力控制的情况下,其更多股份被透过收购的形式转为日资,以利日本势力攫取利益。[2]
战后,国民政府接收了日本势力所持股份,使得耀华玻璃的营运模式转为官商合办,其官方与民间持股各占一半。
中华民国政府迁至台湾后,虽新购之生产机具在运送途中被改运至台湾,但耀华玻璃大多的生产设施、总公司资产及大部分民股股东都留在中国大陆,因而无法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股东会。[3]
1952年8月,耀华玻璃在台湾的董事及监察人召开董监事联席会议,决议在经济部主导下另组“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由公股及在台民股参加,共同管理该公司在台资产。[4]1958年经济部定订〈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随后该管委会以机器作价投资新竹玻璃公司共新台币333万元,并取得其22.2%股权;在卖出新竹玻璃股份后,该管委会的资产价值大幅增加。
后来,在经济部长李国鼎主导下,该管委会投资了台积电和联电,并在将持股卖出后赚得新台币数十亿元。[5]但之后曾传出管委会之人事安排遭质疑酬庸。[6]
2006年,该管委会名下资产估计约值新台币213亿元,并被视为中华民国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之一,但因长期以来未被列为国营事业,且因而得以避免被立法院等机构监督,遭赖士葆等立法委员强烈批评。对此,兼任管委会主任委员的经济部次长陈瑞隆表示,该管委会在公司化上十分困难,但可以保证未来审核投资一定审慎、公开、透明。据经济部书面报告,该管委会时下共计投资34个事业或基金,其中只有10个标的获利,其余多为经营困难或必须重整者;当时,该管委会的投资标的主要集中在电子科技、航太、通讯及生化科技等产业[5][7]。最后立法院做成决议,要求有关单位评估该管委会在治理上比照《国营事业管理法》,在未来其预算、转投资等皆须受立法院监督。同时陈瑞隆表示,时下已有在台民股持有者44人向法院申请将该管委会解散清算,该案正由最高行政法院审理中。[8][3]
2012年,行政院通过《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草案[9][4],但最终未通过立法院三读,导致耀华玻璃问题至今无明确法律解决。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