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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昌期(1562年—1626年),字当时,又字又元,号西溪,直隶常州府江阴县东兴里人(今江阴市,一说张家港市),明朝政治人物,东林七君子之一。谥文贞[1]。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应天乡试举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中进士[2],改翰林院庶吉士,四十四年授任翰林院检讨,请告归乡七年。熹宗初,补原官,主考湖广乡试,二年升左春坊左赞善,册封建德王。四年复命回京,升左谕德,同年冬勒令致仕。天启六年(1626年)因为东林党首领杨涟代草弹劾魏忠贤的上疏,遭魏忠贤忌恨,后因汪文言案而被捕入狱惨死在狱中,年六十五[3][4]。
著有《从野堂存稿》8卷、《周易九鼎》16卷、《四书九鼎》14卷、《缪氏家训》等。
曾祖缪玉。祖父缪桓,父缪炷,俱赠通议大夫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祖母桑氏、母夏氏,俱赠淑人。孙女嫁与徐霞客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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