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义(英语:Justification)是指在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的神学理论中,上帝使一个有罪的人具有“公义”、“无罪”(righteous)的身份。“称义”的概念出自于基督教的《新约圣经》、犹太教的《塔纳赫》和伊斯兰教的《古兰经》。
长久以来,称义的程度、方式和范围存在着一些争议。广泛地说,天主教和东正教的理论和最初的称义有所不同——最初的称义认为称义发生于洗礼,而后来的称义则贯穿了信徒整个人生对于上帝的追求。另外,新教关于称义的看法又有较大的差别,他们认为称义可以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指称义的地位,另一含义指称义的行为。 称义的地位指上帝由于耶稣受难、为人类赎罪,三天之后复活,则是将复活的生命给与信他的人。另一种含义指耶稣藉着复活将复活的生命赐给人,让人靠着神的生命活出“公义”的行为;人们因为信仰而称义(即“因信称义”),并且所有有信仰的人,都能称义(即“唯独信仰”)。在信义宗和加尔文主义中,称义被看做是上帝的礼物,他们引用了《以弗所书》[1]来支持其信仰。
在宗教改革中,关于称义的看法分歧,导致了新教与天主教的分裂。[2]
基督教传统关于称义性质、功能、意义等相关问题的回答在不同教派之间有较大的区别。这些问题包括:
- 称义是一个瞬间的事件还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 称义是只是神恩独作论还是神恩和人类行为的合力论?
- 称义是永恒的还是有可能丢失?
- 称义与成圣(被奉为圣)的关系是什么?
“称义”是指上帝因耶稣基督成为了世人的代罪羔羊(约翰福音1:29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而作出“无罪”判决,赦免了人类的罪(罗马书5:1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这一种“义”,不是来自罪人本身(腓立比书3:9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而是人在上帝面前身份上的改变(罗马书8:3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上帝已藉耶稣基督的牺牲赦免了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2: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罗马书3:23-2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所以人被“称义”,是上帝“完全”的作为和“已完成”的事实。[3][4][5]
我们相信上帝已把所有罪人称为义;意思是说,祂已宣告所有罪人因着基督的缘故得称为义。这是
圣经的核心信息,
教会的存在也是建基于此。这个信息跟所有不同
时代、不同地方、不同
种族及不同
社会阶层的人同样适切,因为“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罗马书5:18)。所有人都需要上帝赦罪,而圣经就在这事上宣布所有人都已被称义,因为“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马书5:18)...我们相信每个人藉着
信领受这份礼物(以弗所书2:8,9),而非藉着他们的行为。使我们称义的信心就是信赖基督及祂救赎之工。这使人称义的信并不是因为它本身有任何能力,而是因为它紧守上帝在基督里预备的救赎(罗马书3:28;4:5)。另一方面,虽然基督为所有人死,圣经说:“不信的,必被定罪”(马可福音16:16),不信的人将失去基督为他们赢取的赦罪(约翰福音8:24)。
— 《我们所信》(This We Believe)页9[6]
“称义”与“成圣”密不可分,但同时亦教导人们应清楚分辨两者:[7][8]
- (一)“称义”是上帝本乎恩典、藉耶稣基督的功劳,为人类(for us)所完成的作为;“成圣”则是祂每天持续在人里面(in us)提醒、感动和改变,让信徒能够抵抗魔鬼和人本身罪性的引诱、试探。
- (二)“称义”是神藉耶稣基督的牺牲,一个“已完成”(finished and accomplished)的动作;而“成圣”则是一个“持续性”、“未完成”(ongoing and incomplete)的过程。
- (三)上帝的“称义”是人得救的原因(cause of salvation);而“成圣”是人得救后所结的果子(fruit of salvation),是人与基督连结后的一种自然流露。
- (四)“称义”是神在基督里的独有作为,不在乎人神同工;“成圣”则是圣灵在信徒心里作工的结果,叫人生活上有基督的样式。
- (五)“称义”叫人在神面前获得一个新的身份(new status before God);“成圣”则给予人与神同在的新生活(new life with God)。
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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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过程还是瞬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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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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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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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义和成圣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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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罗马公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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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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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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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犯“大罪”(英语:Mortal sin)则会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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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过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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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宗(路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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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事件,也强调持续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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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恩独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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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失去信仰则会失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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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圣为称义的“果子”[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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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道宗(卫斯理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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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事件,也强调持续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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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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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失去信仰则会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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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于持续的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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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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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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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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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犯“大罪”则会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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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过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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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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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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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恩独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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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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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都是预定的、与基督联盟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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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旧约圣经篇目中使用了“义”(希伯来语:צדיק)、“称义”(希伯来语:הצדיק)这些术语,例如以下篇目:
- 创世记15:6[10]:“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 申命记6:25[11]:“我们若照耶和华我们 神所吩咐的一切诫命、谨守遵行、这就是我们的义了。”
- 申命记25:1[12]:“人若有争讼、来听审判、审判官就要定义人有理、定恶人有罪。”
- 诗篇143:2[13]:“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
- 箴言17:15[14]:“定恶人为义的、定义人为恶的、这都为耶和华所憎恶。”
- 以赛亚书53:11[15]:“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
- 但以理书12:3[16]:“智慧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
正如以上篇目中显示的一样,以希伯来语צדק作为词根的词语有许多意思。然而,安东尼·霍克玛(Anthony Hoekema )解释道,除了但以理书12:3,动词“称义”“几乎总是”被用辩论或者律法的情境,用于宣称一个人与律法一致,而不是使之成为正义。
- 马太福音12:34-37[17]:“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
- 罗马书1:17[18]:“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 罗马书2:5[19]:“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 罗马书2:13[20]:“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 罗马书3:4[21]:“断乎不能.不如说、 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 罗马书3:20-30[22]:“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既是这样、那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么.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难道 神只作犹太人的 神么.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么.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 罗马书4:2-6[23]:“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 罗马书4:13[24]:“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 罗马书4:25[25]:“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 罗马书5:1[26]:“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
- 罗马书5:9[27]:“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
- 罗马书5:16[28]:“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 罗马书8:30[29]:“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 罗马书8:33[30]:“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或作是称他们为义的神么〕”
- 罗马书9:31[31]:“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
- 罗马书10:10[32]:“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 雅各书2:21-24[33]:“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犹太教强调摩西律法的重要性,因此他们对于救赎的观点是“因行称义”、“因律法称义”。[34]
伊斯兰教强调对伊斯兰教法和“五功”[35]的遵从。
Kurt Aland. A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vol. 2, trans. James Schaaf.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86: p. 13–14.
WELS Topical Q&A: Sanctification and Justification, by Wisconsin Evangelical Lutheran Synod, "Justification is God's act of declaring sinners not guilty or forgiven. God declares us not guilty because he declared Jesus guilty in our place. Justification takes place outside of us and involves a change in our status before God. Although we were guilty of sin, God has declared us not guilty. He has forgiven all our sins. Therefore our justification before God is full and complete."
Keller, Brian R., Believe it or not: You are forgiven through Christ![永久失效链接], , "Once again, reconciliation is a past, objective fact(Gk: Aorist passive participle). It happened. It's finished. It's done. It's true..."Justified" describes a legal relationship to God of being declared, "not guilty." "Reconciled" describes a complete change in status before God. We were God's enemies at the time, as verse 10 reveals, but we are not God's enemies any longer. We were reconciled by the "death of his Son." Jesus's atoning death removed the barrier of sin that separated sinners from holy God."
《马丁路德大问答》第二部分第三段38节:“救人圣工已完成,基督用祂的苦难、死亡、复活等,赚得了这珍宝。”
《我们所信》(This We Believe),页9,亚洲路德宗神学院翻译事务社
WELS Topical Q&A: Sanctification and Justification, by Wisconsin Evangelical Lutheran Synod, When the Holy Spirit creates faith in us, he renews in us the image of God so that through his power we produce good works. These good works are not meritorious but show the faith in our hearts(Ephesians 2:8-10, James 2:18). Sanctification flows from justification.
傅有德. 《论犹太教与基督教的信与行》. 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济南: 《文史哲》2005年03期.
Perspectives on Mankind's Search for Meaning. : 第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