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在中國大陸的身份證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颁发给常住在中国大陆[注 2]达六个月以上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证件[2],2018年9月1日起开始发放[3]。
该证件是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大陆的有效身份证件,但并非通行证件,不能用于出入境,出入中国大陆须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历史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2018年以前,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中国大陆的身份证件只有回乡证或是台胞证,然而这些证件在大陆进行网上购票、自助取票、旅馆入住、金融业务等行为时受到不少阻碍,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推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让港澳台居民能够享受到与中国大陆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和便利[4]。
2018年8月16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侍俊、国务院台办副主任龙明彪、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黄柳权共同出席。侍俊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5]。2018年8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1]。
自2018年8月26日开始,各省级行政区公安厅(局)陆续发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数量以及位置。2018年8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布居住证样式[6],至8月31日晚,公安部公布各地共设立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受理点6,572个[7]。
2018年9月1日,首日开放申请居住证,各地申请人数分别为:广东省2,030人、浙江省752人、福建省1,517人、湖北省300多人(其中武汉212人)[8]。广西南宁凤岭派出所在中午12点制发第一张台湾居民居住证,获得者为南宁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周代祥[9]。截至9月3日下午五时,申办居住证共20,190件,其中台湾9,983张,香港8,362张,澳门1,845张;申请者集中在东南沿海,广东最多有6,596张,其次为福建5,344张,上海1,663张、浙江1,601张、江苏1,329张[10]。
截至2018年9月10日,有2.2万台湾人申请居住证。2018年,北京市共办理居住证5895张。2019年5月6日,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表示,初步掌握有10万名左右台湾人申请居住证。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表示,截至2019年9月底,已有20万香港人申请了居住证。
式样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样式不同于中国大陆各地方颁发的居住证,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相仿,但缺少“民族”[11]。
为了方便港澳台居民与中国大陆对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采用了和现行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一样的技术,以确保整个中国大陆地区的各种身份识别系统设备都能识读此证件[12]。

港澳居民居住证背面(左下) 台湾居民居住证背面(右下)
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第七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式样,由公安部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制定[1]。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内容如下:
- 背面
- 正面
此外,于背面右侧印有持证人的彩色免冠照片。[6]
居住证将采用公民身份号码,其编码规则与中国大陆身份证相同,均为18位数,前6位代表公民的户籍地(或出生地),香港、澳门居民的地址码分别使用810000、820000[14],台湾居民的地址码使用830000[1]。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首次为港澳台居民编制公民身份号码。[15]
功能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因采用身份证相同制作技术,在诸多方面跟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具备相同功能,但不能作为入出境中国大陆的证件。入出境必须使用相应的旅行证件 : 港澳居民须申领回乡证,台湾居民则须申领台胞证[16],若港澳居民所持回乡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在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后,不能凭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此证[17]。
第十一条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住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第十二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三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内地(大陆)享受下列便利:
(一)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二)住宿旅馆;
(三)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
(四)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
(五)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
(六)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七)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八)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虽然银行、职业资格考试、医保等业务,已被上述法规枚举要求承认,但仍常出现不支持使用港澳台居住证、无法自助人脸识别的情况。其余卖场会员卡、共享单车等公私各界原有建制的实名认证或人脸识别系统,更有大量不承认港澳台证件号码的情况[18][19][20]。
对持证者而言,居住证和台胞证(回乡证)都是有效证件号码,两个证件分属公安部下治安管理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发放,数据信息不互通,日常使用时常出现冲突,使人无所适从[21]。自2025年3月20日起,出入境管理局对外提供“通行证与居住证关联”核验服务,持证人可向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开具纸质关系证明。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对接“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平台”后,也可从系统中自动核验双证的关系情况[22]。
申领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安部公布的各地共设立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受理点共有6,572个[7]。
各省市受理点信息列表 | ||||
---|---|---|---|---|
省级行政区 | 受理点数量 | 发布单位 | 发布日期 | 说明 |
广东省 | 386 | 广东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26日[23] | 首个省市发布[24] |
福建省 | 1217 | 福建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27日下午[25] | 所有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26] |
湖北省 | 168 | 湖北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28日[27] | |
贵州省 | 99 | 贵州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29日[28] | |
江苏省 | 135 | 江苏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29日[29] | |
安徽省 | 162 | 安徽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29日[30] | |
上海市 | 34 | 上海市公安局 | 2018年8月29日[31] | 2018年10月12日公布新增设的9个受理点[32] |
山西省 | 150 | 山西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29日[33] | |
吉林省 | 77 | 吉林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0日[34] | |
陕西省 | 127 | 陕西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0日[35] | |
江西省 | 138 | 江西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0日[36] | |
河北省 | 191 | 河北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0日[37] | |
辽宁省 | 257 | 辽宁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0日[38] | |
重庆市 | 110 | 重庆市公安局 | 2018年8月30日[39] | |
四川省 | 189 | 四川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0日[40] | |
山东省 | 196 | 山东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0日[41] | |
海南省 | 26 | 海南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0日[42]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42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 2018年8月30日[43] | |
黑龙江省 | 111 | 黑龙江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0日[44] | |
河南省 | 225 | 河南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0日[45] | |
北京市 | 304 | 北京市公安局 | 2018年8月30日[46] | |
天津市 | 24 | 天津市公安局 | 2018年8月30日[47] | |
浙江省 | 322 | 浙江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1日[48] | |
湖南省 | 131 | 湖南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1日[49] | |
内蒙古自治区 | 108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 2018年8月31日[50] | |
云南省 | 71 | 云南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1日[51] | |
青海省 | 10 | 青海省公安厅 | 2018年8月31日[52] | |
西藏自治区 | 1 |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 2018年9月1日[53] |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办证大厅设立受理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3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 2018年9月4日[54] | |
甘肃省 | 91 | 甘肃省公安厅 | 2018年9月7日[55]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务院办公厅规定,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者,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费用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执行。[56]
香港及澳门的反应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代表香港对中央表示感谢,并认为居住证会受到很多港人欢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澳门对此表达感谢,并将全力配合中央政府的政策。
新华社在报导中称港澳台居住证使港澳台居民享受更多便利,“含金量高、切实有需求”,申领首日出现“抢办”热潮[57]。《香港经济日报》报导称港澳台居住证给在内地生活和发展的香港人带来了更多生活便利[58]。
台湾各方的反应
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认为,居住证与居民身份证格式设计、图徽、揭露消息等几乎一致,“陆方内国化与矮化我主权地位的政治图谋已昭然若揭”。陆委会并指出,在中国大陆居住满183日者即为“中国税收居民”,须就全球收入向陆方缴纳个人所得税,持有居住证可能会增加税务负担[59]。 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认为,居住证只是一张让生活上便利性的卡片,不代表对政治主体的认同。[60] 蔡英文政府于9月20日由行政院发言人表示,将研拟限缩持证者在台湾公民权的管制措施,做法需要收集意见[61]。陆委会9月26日表示,对获取居住证的台湾民众,政府将宽容对待[62]。
民进党立委王定宇拟提案对台湾居民持证者注销台湾地区户籍[63]。行政院亦审议修正草案,拟要求申领居住证者需向台湾政府申报,未申报者将处罚,并禁止从事机敏工作者申领,惟因政治考量未在行政院院会通过。[64]
台湾联合新闻网评论称,港澳台居住证生效后“恐侵台湾主权”[65]。自由时报认为居住证“危及台湾民主”,台湾人受同化“恐遭统一”[66]。中央通讯社认为居住证是中国大陆政府“融合”政策的一环,对于不需要中国大陆户籍的台湾人来说“利益相对薄弱但风险可能很大”[67]。
中时电子报称居住证带来对中国的“满满归属感”[68]。东森新闻云大陆中心报导指出该政策一推出,各地涌现抢办热潮,在中国大陆就学的学生更肯定这项政策[69][70]。联合新闻网报导指出港澳台居住证已有超过2万2千名台湾同胞申领。台商受访时肯定居住证的措施,并强调台胞居住证主要是解决台湾居民在工作、生活中的需要,但忧虑蔡英文政府政策,毕竟申领人还是台湾居民,担心蔡英文政府限制国人的自由,影响向心力[71]。
赖清德政府官员在2025年2月表示,将推动两岸条例修法,将居住证申领纳入规管,正研议具体方案[64]。其后,赖清德政府发函全台各机关学校,令公务员、教师具结“未拥有居住证”,引起争议。陆委会在3月13日发稿说,居住证是“扭曲国人对国家认同、混淆两岸人民身份”的灰色作战,基于政策要求不允许现职军公教人员配合中共统战作为,军公教有配合国家政策之义务;且现职军公教人员,不可能符合“居住6个月”等申领条件,如其持有居住证,任职机构“即有责任厘清在人事差勤或赴陆管理制度上是否出现重大漏洞”。当事人如拒绝配合本次项目清查具结,政府不会作为惩处依据。下一步将扩展至公营企业、事业法人等[72]。
注释
参考文献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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