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复(1763年12月26日—?),字三白,号梅逸,江苏长洲(今苏州市)人,清朝文学家。
Quick Facts 沈复, 籍贯 ...
沈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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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文学家 |
籍贯 | 江苏长洲县(今苏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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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字三白 号梅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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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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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8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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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陈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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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复出生于师爷世家。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随父亲到浙江山阴求学,拜赵传为师[1]。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一月,与表姐陈芸结婚[2]。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乾隆帝巡江南,沈复随父亲在吴江恭迎圣驾[3]。是年夏秋之交,沈复随父亲游幕海宁[4]。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沈复应募于绩溪,乘江山船由杭州溯钱塘江而上[5]。次年,沈复从绩溪返回苏州,从事卖酒行业[6]。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因林爽文事件,贩酒亏本,仍游幕于江北[7]。又遇朋友借钱,携资逃跑,后来父以“结盟娼妓”为由,将沈复逐出家门[8]。
嘉庆六年(1801年)因家境贫困,女儿沈青君到王氏家为童养媳,儿子沈逢森入市场学贸易[9]。后去扬州,为贡局司事。次年,沈复被司事裁员[10]。
嘉庆八年(1803年)婢女阿双席卷逃跑,导致其妻陈芸病情加重[11]。同年,三月三十日,病死于扬州[12]。后在扬州卖画度日[13]。
嘉庆十一年(1806年)四月,儿子逢森病死,卒年十八岁[14]。同年,石韫玉赠一位小妾给沈复[15]。嘉庆十二年(1807年)二月,居于莱阳。同年秋,随石韫玉入京[16]。嘉庆十三年(1808年)朝廷册封尚灏为琉球国王,派遣太史齐鲲为正使、侍御费锡章为副使,沈复也一同前往[17][18]。其著作浮生六记中的其中两记已经遗失了。但剩下的部分有其中一段被国文课本收录,课名为儿时记趣。
沈复小时候常不穿裤子,有次下体不小心被蚯蚓体液喷到,生殖器肿到不能排尿,于是婢女便抓来了鸭子,想用鸭子口水来为其解毒,结果一个没抓好,鸭子差点就要一口把生殖器吞掉,吓得沈复嚎啕大哭,不久此事在村里流传开来。沈复顿时成为街头巷尾的笑柄[19]。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4):“余年十五时,吾父稼夫公馆于山阴赵明府幕中。有赵省斋先生名传者,杭之宿儒也,赵明府延教其子,吾父命余亦拜投门下。”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1):“余幼聘金沙于氏,八龄而夭。娶陈氏。陈名芸,字淑珍,舅氏心余先生女也。”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4):“甲辰之春,余随待吾父于吴江明府幕中,与山阴章苹江、武林章映牧、苕溪颐蔼泉诸公同事,恭办南斗圩行宫,得第二次瞻仰天颜。”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4):“是年,何明府因事被议,吾父即就海宁王明府之聘。”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4):“余年二十有五,应徽州绩溪克明府之召,由武林下“江山船”。”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4):“余自绩溪之游,见热闹场中卑鄙之状不堪入目,因易儒为贾。余有姑丈袁万九,在盘溪之仙人塘作酿酒生涯,余与施心耕附资合伙。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4):“袁酒本海贩,不一载,值台湾林爽文之乱,海道阻隔,货积本折,不得已仍为冯妇。馆江北四年,一无快游可记。”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3):“友人某向渠借五十金,乞余作保,余以情有难却,允焉,而某竟挟资远遁。西人惟保是问,时来饶舌,初以笔墨为抵,渐至无物可偿。岁底吾父家居,西人索债,咆哮于门。吾父闻之,召余诃责曰:‘我辈衣冠之家,何得负此小人之债!’正剖诉间,适芸有自幼同盟姊锡山华氏,知其病,遣人问讯。堂上误以为憨园之使,因愈怒曰:‘汝妇不守闺训,结盟娼妓;汝亦不思习上,滥伍小人。若置汝死地,情有不忍。姑宽三日限,速自为计,迟必首汝逆矣!’”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3):“时余有表兄王荩臣一子名韫石,愿得青君为媳妇。芸曰:“闻王郎懦弱无能,不过守成之子,而王又无成可守。幸诗礼之家,且又独子,许之可也。”余谓荩臣曰:“吾父与君有渭阳之谊,欲媳青君,谅无不允。但待长而嫁,势所不能。余夫妇往锡山后,君即禀知堂上,先为童媳,何如?”荩臣喜曰:“谨如命”。逢森亦托友人夏揖山转荐学贸易。”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3):“二月初,日暖风和,以靖江之项薄备行装,访故人胡肯堂于邗江盐署,有贡局众司事公延入局,代司笔墨,身心稍定。至明年壬戌八月,接芸书曰:“病体全廖,惟寄食于非亲非友之家,终觉非久长之策了,愿亦来邗,一睹平山之胜。”余乃赁屋于邗江先春门外,临河两椽,自至华氏接芸同行。华夫人赠一小奚奴曰阿双,帮司炊爨,并订他年结邻之约。时已十月,平山凄冷,期以春游。满望散心调摄,徐图骨肉重圆。不满月,而贡局司事忽裁十有五人,余系友中之友,遂亦散闲。”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3):“雇骡急返,芸正形容惨变,咻咻涕泣。见余归,卒然曰:“君知昨午阿双卷逃乎?倩人大索,今犹不得。失物小事,人系伊母临行再三交托,今若逃归,中有大江之阻,已觉堪虞,倘其父母匿子图诈,将奈之何?且有何颜见我盟姊?”余曰:“请勿急,卿虑过深矣。匿子图诈,诈其富有也,我夫妇两肩担一口耳,况携来半载,授衣分食,从未稍加扑责,邻里咸知。此实小奴丧良,乘危窃逃。华家盟姊赠以匪人,彼无颜见卿,卿何反谓无颜见彼耶?今当一面呈县立案,以杜后患可也。”芸闻余言,意似稍释。然自此梦中呓语,时呼“阿双逃矣”,或呼“憨何负我”,病势日以增矣。”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3):“余欲延医诊治,芸阻曰;“妾病始因弟亡母丧,悲痛过甚,继为情感,后由忿激,而平素又多过虑,满望努力做一好媳妇,而不能得,以至头眩、怔忡诸症毕备,所谓病人膏肓,良医束手,请勿为无益之费。忆妾唱随二十三年,蒙君错爱,百凡体恤,不以顽劣见弃,知己如君,得婿如此,妾已此生无憾!若布衣暖,菜饭饱,一室雍雍,优游泉石,如沧浪亭、萧爽楼之处境,真成烟火神仙矣。神仙几世才能修到,我辈何人,敢望神仙耶?强而求之,致干造物之忌,即有情魔之扰。总因君太多情,妾生薄命耳!”因又呜咽而言曰:“人生百年,终归一死。今中道相离,忽焉长别,不能终奉箕帚、目睹逢森娶妇,此心实觉耿耿。”言已,泪落如豆。余勉强慰之曰:“卿病八年,恹恹欲绝者屡矣,今何忽作断肠语耶?”芸曰:“连日梦我父母放舟来接,闭目即飘然上下,如行云雾中,殆魂离而躯壳存乎?”余曰:“此神不收舍,服以补剂,静心调养,自能安痊。”芸又唏嘘曰:“妾若稍有生机—线,断不敢惊君听闻。今冥路已近,茍再不言,言无日矣。君之不得亲心,流离颠沛,皆由妾故,妾死则亲心自可挽回,君亦可免牵挂。堂上春秋高矣,妾死,君宜早归。如无力携妾骸骨归,不妨暂居于此,待君将来可耳。愿君另续德容兼备者,以奉双亲,抚我遗子,妾亦瞑目矣。”言至此,痛肠欲裂,不觉惨然大恸。余曰:“卿果中道相舍,断无再续之理,况‘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耳。”芸乃执余手而更欲有言,仅断续叠言“来世”二字,忽发喘口噤,两目瞪视,千呼万唤已不能言。痛泪两行,涔涔流溢。既而喘渐微,泪渐干,一灵缥缈,竟尔长逝!时嘉庆癸亥三月三十日也。”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3):“芸没后,忆和靖“妻梅子鹤”语,自号梅逸。权葬芸于扬州西门外之金桂山,俗呼郝家宝塔。买一棺之地,从遗言寄于此。携木主还乡,吾母亦为悲悼,青君、逢森归来,痛哭成服。启堂进言曰:“严君怒犹未息,兄宜仍往扬州,俟严君归里,婉言劝解,再当专札相招。”余遂拜母别子女,痛哭一场,复至扬州,卖画度日。”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3):“丙寅二月,川眷始由水路往,至樊城登陆。途长费短,车重人多,毙马折轮,备尝辛苦。抵潼关甫三月,琢堂又升山左廉访,清风两袖,眷属不能偕行,暂借潼川书院作寓。十月杪,始支山左廉俸,专人接眷。附有青君之书,骇悉逢森于四月间夭亡。”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3):“始忆前之送余堕泪者,盖父子永诀也。呜呼!芸仅一子,不得延其嗣续耶!琢堂闻之,亦为之浩叹,赠余一妾,重入春梦。”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4):“明年二月,余就馆莱阳。至丁卯秋,琢堂降官翰林,余亦入都。”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5):“嘉庆十三年,有旨册封琉球国王,正使为齐太史鲲,副使为费侍御锡章。吴门有沈三白名复者,为太史司笔砚,亦同行。”
清·顾翰,《拜石山房诗钞》(卷6):“昔闻沈东老,家贫乐有余。床头千斛酒,架上万卷书。我观三白翁,踪迹毋乃似。无心慕荣利,不肯傍朝市。当年曾作海外游,记随玉册封琉球。”
清·沈复,《浮生六记》(卷):“贪此生涯,卵为蚯蚓所哈(吴俗称阳曰卵),肿不能便,捉鸭开口哈之,婢妪偶释手,鸭颠其颈作吞噬状,惊而大哭,传为语柄。此皆幼时闲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