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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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德(1947年7月5日—),台湾赛德克族德克达雅群,曾代表中国国民党及亲民党任职台湾省议员及第四至六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从政期间曾涉贿选,后遭判刑。其妻黄仁凤是山东人。其助理陈品仁被查获涉及中共间谍案。[1]因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对有投票权人交付贿赂罪,经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及中华民国最高法院判决确定,处以有期徒刑四年六月,褫夺公权六年,中央选举委员会依法及“各级选举委员会核处政党连坐受罚事件裁罚基准”裁罚推荐的政党亲民党一百四十万元罚锾。[2]
林春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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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8年1月31日 | |
选区 | 山地原住民选举区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 | 1947年7月5日
国籍 | ![]() |
政党 | ![]() |
其他政党 | ![]()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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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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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 2003年8月3日,以台湾少数民族参访团团长头衔,率领75位台湾人抵达海南省保亭县参访,同行的还有中国国民党立委廖国栋[8]。8月7日,结束海南行程,撘飞机前往北京。当天下午会见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9]。8月8日,会见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随后前往长城、故宫等古迹游玩,并参观奥运村 [10][11]。
- 2005年4月9日,以台湾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团团长头衔率领百余位台湾人抵达海南岛参访,一行人包括林春德的夫人黄仁凤女士、亲民党立委林正二、中国国民党立委廖国栋、孔文吉及其夫人陈秋月、国民党前立委华加志和林通宏,接受大陆官方邀宴[12]。
- 2005年5月26日,以亲民党立委身份参加中国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费用全由大陆官方支付[13]。
第七届立委选举贿选案
- 2008年2月1日,南投地检署依违反选罢法起诉林春德,求处有期徒刑五年及并科罚金五百万元[15]。
- 2008年2月25日,花莲地检署依违反选罢法起诉林春德,求处有期徒刑七年及并科罚金五百万元[16]。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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