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林倩绮
中國國民黨籍政治人物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林倩绮(1968年10月17日-),台湾政治人物,阿美族,第11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由中国国民党提名为全国不分区代表。其学术与行政背景涵盖音乐艺术、文化政策、族群研究,并取得帆船、帆板与动力小船等水域活动证照。其立法关注领域包括高等教育治理、文化资产制度、原住民族政策、水域活动发展、海洋教育与体育政策等。
生平
林倩绮出生于高雄市,籍属台东县成功镇都历部落阿美族。赴美国取得伯克利音乐学院硕士与华盛顿大学音乐艺术博士学位,主修声乐与指挥。返台后在辅英科技大学及南华大学任教,研究领域包含文化政策、宗教与文化旅游、节庆研究与族群文化议题,并参与地方文化行政、文化馆舍运作与文化治理研究。其教育与研究经验与后续文化行政及公共政策工作具有高度连结。
公职生涯
林倩绮曾任高雄县文化局长、新北市文化局长、新北市原住民族行政局长及考试院典试委员,负责文化场馆治理、文化活动制度化、文化地景规划及原住民族语言与文化方案等相关业务。
立法委员
2024年1月,林倩绮以中国国民党不分区第7名当选第11届立法委员,进入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与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并担任程序委员会及修宪委员会委员。其质询内容涵盖教育制度、文化资产行政程序、原住民族政策、体育组织治理与海洋相关法规等领域,并就制度设计与政策执行提出多项问题与讨论。其立法院问政风格被视为政策研究型取向。
林倩绮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中,主要关注高等教育治理、私校退场制度、技职体系发展与偏乡教育资源等议题。她多次质询教育部关于《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及相关审议流程,要求主管机关公开退场审议的时序、标准与评估资料,以提升制度透明度与可预测性。[4]
在高等教育治理方面,她询问大学校务监督机制、财务揭露与治理规范等问题,并指出公私立大学在招生、经费与研究资源上存在差异,要求教育部提出改善私立大学研究经费取得与补助平衡的政策方向。[5]在技职教育领域,她指出技专校院面临少子化与产业需求变动,要求教育部提供技职人才培训规划、产学合作模式与跨部门协作现况,并检视技职体系课程与产业接轨的具体情形。[6]
林倩绮亦关注偏乡教育,包括师资流动率、资源分布、校园设备及补助制度,要求教育部提出偏乡长期支持方案与师资留任机制,以减少城乡教育落差。[7]同时,她也多次关注教师工作权益、教师法定程序保障与校园治理议题,包括教师评鉴制度、教师申诉救济流程、教师专业自主与教育人力支持系统,要求教育部与地方政府保障教师在校内的程序正义与专业尊严。[8]
在教师退休制度与公教退抚政策方面,她亦多次于院会与党团协商中关注《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及教育人员退抚制度的财务永续与制度调整方向。她与中国国民党党团共同主张应检讨逐年调降所得替代率的机制,强调退抚制度应兼顾基金稳定与公教人员保障,并要求行政部门就基金财务状况、精算资料与长期改革规划向立法院提出完整说明。[9][10]
近年针对《校事会议条例》制度的修订在社会引发广泛讨论,包括教师团体、家长组织与部分立委皆关注校事会议在校园治理中的角色与教师权益保障问题。多份新闻报导指出,现行制度在教师申诉与校内争议处理方面可能出现程序冗长、案件重复审议或教师承受过多行政负担的情形,引发对制度是否需要调整的疑虑。[11]
林倩绮在相关质询与委员会讨论中,关注校园治理与教师程序保障,并参与审视校事会议制度在教师权益、行政程序与校内冲突处理机制上的运作情形,要求教育部在后续修法中提供更完整的制度检讨资料及跨部门协作方案,以回应教团与学校现场的意见。[12]
Remove ads
林倩绮在文化政策议题上,主要关注文化资产审议制度、文化预算结构与文化行政程序的透明度。在文化资产领域,她多次质询文化部文化资产审议委员会的运作方式,指出重大案件涉及都市发展、地方社群与文化保存等多重利益,要求文化部强化审议资讯公开、审查基准揭露与行政程序透明度。她并关注文化资产审议是否建立利害关系人参与机制,以回应外界对程序公开性的关注。[13]
针对文化预算与文化治理架构,她询问文化部在馆舍维运、文化补助与行政支出上的编列方式,要求文化部说明文化场馆维护、人事成本与补助款的比例与使用原则,以了解文化政策的资源配置状况。[14]
在文化补助制度方面,林倩绮关注艺术与文化创作者在申请补助时面临的审查标准与行政规定,询问文化部是否检视补助流程、评选机制与申请门槛,并讨论补助制度对不同类型文化工作者的影响。[15]她亦对文化政策的长期规划提出质询,包括地方文化馆舍营运模式、文化基础建设维护经费的稳定性,以及文化行政体系与地方政府协作的运作方式,要求文化部提出文化治理的中长期方向,以提升文化政策的可持续性。[16]
Remove ads
林倩绮在原住民族政策领域的关注包括《原住民族基本法》的制度设计、族语教育体系、文化保存与族群权益等议题,并在立法院透过质询检视政策执行状况。她多次质询《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8条所规范的原住民族发展基金,要求原民会说明基金编列规模、财务来源、分配原则与中长期规划,并询问基金在教育、社福与文化领域的执行效益,以回应外界对基金制度稳定性的讨论。[17]
在族语教育方面,她指出族语教师聘用制度、教材研发与教学环境间存在差异,质询教育部与原民会是否建立更完善的师资培训、职涯支持与教材更新机制,以回应族语传承的长期需求。[18]
林倩绮亦关注原住民族文化保存与文化行政体系,包括部落文化与传统知识的保存机制、文化馆舍与文化园区的营运状况,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文化治理上的分工。她询问相关部会是否强化文化保存制度、改善管理模式并提升文化场域的资讯公开。[19]此外,她亦在委员会中讨论原住民族教育资源分配、偏乡原住民族学生教育支持系统与青年培力等议题,要求主管机关提出跨部会合作架构与长期支持方案,以改善族群教育资源的区域差异。[20]
Remove ads
在水域安全、海洋事务与体育政策领域中,林倩绮多次于立法院质询教育部、 运动部(前体育署)及海洋委员会,关注制度设计、场域管理、安全规范与人才培育等面向。在水域运动政策方面,她指出台湾在竞技与休闲水域活动的训练场地、管理制度与安全规范上仍有不足,询问运动部国家级水域训练场域的规划、选手培训制度与基础设施需求,并要求盘点既有场域的使用状况与安全管理责任。[21]她亦质询海洋委员会在推动海域安全管理上的制度架构,包括亲水场域分级制度、海域资讯整备、风险评估与跨部会协作模式,询问海委会是否建立完整的海域安全指引与资讯更新平台,以强化民众使用海域时的安全保障。[22]
在海洋教育方面,她关注海洋素养政策的发展,质询教育部与海委会推动海洋教育课程、师资培训与教材范畴的情形,并讨论学校教育与地方海洋产业、海洋环境保育之间的连结。她询问主管机关是否提出跨部门整合方案,以提升海洋教育体系的完整性。[23]
在体育政策领域,除水域运动外,林倩绮亦质询体育署有关竞技人才培育、基层体育资源与场馆治理等议题,询问运动科学支援、场馆维护经费与竞赛制度规划。她并关切不同运动项目在资源分配上的差异,要求主管机关提出改善方案,以回应外界对体育资源配置的讨论。[24]
Remove ads
林倩绮具有帆船、帆板、动力小船及水域活动相关证照,长期参与水域运动训练与推广活动。2025年,她代表台湾参加世界壮年运动会帆船项目,在女子ILCA 6级赛事中获得金牌。[25]
除参与国际赛事外,她亦曾多次参与与海洋教育、水域安全或运动推广相关的帆船与水域活动。2024年,她于高雄参与“国家海洋日”帆船活动并进行操帆示范,相关活动旨在提升海洋认知与海洋教育之推广。[26]
选举纪录
参考资料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