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英语:Power)是一种广泛存在的社会现象,是政治学、国际关系与国际政治学的核心概念。权力是影响、甚至控制别人行为的能力。与权利 (英语:right) 完全不同,却因为中文翻译经常被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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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学与国际关系研究中,对“权力”的可能有四种甚至以上的定义:
- “权力”作为个人或国家的追求目标(power as a goal)。
- “权力”作为影响力(influences)的度量(measurement)尺度[1],即资源的内容与多寡。
- “权力”作为政治斗争的结果(results)。
- “权力”作为一种宰制(domination)与被宰制关系的表述。
权力:在反对情况下仍能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米尔斯)。
关于上述四种定义,由于个别研究者研究领域各有侧重,因此不同的文献和学人,可能使用不同的定义。例如社会学、文化批判、论述研究(discourse studies)等领域可能侧重“宰制关系”。政治哲学侧重个人、团体、国家等单位追逐的目标的探讨。国际政治学则侧重国际行为者影响力的度量。由于权力天生的强制性和不平等性,人们常常将权力与恶相提并论。但是权力也是人类社会维持运作的必然手段。当权力作为力量的正当性失去后,往往会蜕变成赤裸裸的暴力。
词源
中文的“权力”一词来自对英语power的翻译。power来自拉丁语potestsa或potentia,引申自拉丁语动词potere,意为可以做某件事,权力则指通过意志的运用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能力。
古汉语里的“权”是公平,平衡的意思,并没有英文power中能力的含义。英文power翻译成“权力”是后人的附会[2]。
权力的基础
根据French和Raven的分类,权力的基础来自以下六个方面:
- 奖赏权力(Reward Power)
- 强制权力(Coercive Power)
- 合法权力(Legitimate Power)
- 参照权力(Referent Power)
- 专家权力(Expert Power)
- 信息权力(Information Power)
权力与政治学
权力作为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在东西方古代哲学文献即被广泛探讨。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马基维利、霍布斯、孔子、韩非等人的言论或著作中,都曾直接或间接讨论到权力的要素、正当性或非正当性权力的评价、权力的取得与丧失等伦理与现实问题。例如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性的知识或公民制订的法律,都可为政治权力的来源,而由一人、少数寡头或多数人所掌握。孔子在论语曾提出“足食、足兵、民信”三项统治者的权力资源,即经济条件、军事实力、和政治正当性。韩非则以“势”的概念定义权力资源,区分了物质性资源(“天造之势”,如国土资源等)与非物质性资源(“人设之势”,如政体、法令、统治策略的优劣)等。
现代政治学的兴起与对权力的分析密不可分。美国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威尔在1950年代提出,分析权力即研究“谁、赢得何物、何时、如何赢得?”(Who get what, when and how)的主题。美国国际政治学家摩根索也在1950年代提出“作为利益的权力”观念,区分了包括人口、地理、经济、战略等权力资源,并断言国际政治的本质即对此等资源的无止境的追逐。此等见解大致奠定了现代政治学研究权力的主要方向。
另外,在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科学中的跨科际流派,如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女性主义等学说中,权力关系被进一步追溯到人类意识的形成以及语言符号衍生的宰制关系。如原始父权宰制与反抗发展出了现代公/私领域二分和宰制/反抗关系;人类文明、社会固有的对个人本能(id, ego)的压制及其引发的不满现象;又如话语论述中,被政治、经济力量强制灌输、支持的观念,所形成的文化霸权的宰制(有时称为软权力)等等。上述研究皆从不同的角度拓展了权力研究的视野。
政治学上对权力的界定,注重于权力双方所具有的不平等性而带来的控制性与强制性。个体对权力的遵从不是来自于恐惧,而是权利的合法性所带来的反抗权力可能导致的惩罚。但是国家对权力的行使只依赖暴力的话,则会形成暴政,无法使权力稳固,社会稳定。
行使权力的主体
关于拥有权力的主体,历来存在甚多争论。一般性的看法是,行使权力的主体(或载体、单位,bearer, unit)可以是个人或团体。团体性的权力单位最大的是“国家”(state),合理化其权力行使的理由是主权理论。然而从个人到国家中间,仍存在大小不同的权力单位,包括若干具有跨国力量的组织与团体:
- 官方性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北约、东盟、欧盟、英联邦、独联体、石油输出国家组织和已经解体的华沙公约等)
- 跨国企业(如IBM、微软、波音、英国石油公司、AT&T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艾克森美孚石油公司、美国通用电力公司(奇异)、洛克希德马丁等)
- 国际非政府组织(NGOs,如国际特赦组织、无国界记者、PES欧洲社会主义政党组织、绿色和平等)
- 国际恐怖主义网络
- 大型国际媒体(如时代华纳集团、CNN、纽约时报、英国广播公司等)
- 主流宗教团体(如天主教廷、美国福音教派、全美犹太人协会)
- 大型国际金融机构、基金(如摩根大通、汇丰)。
- 阶级、政党、利益团体、工会。
在国际政治中,很多时候国际组织与跨国企业的资源和影响力,远较多数中小型国家为大。例如亚洲金融风暴中,热钱背后的跨国性对冲基金的力量就比许多东盟国家的中央银行为大。而盖达组织的武装力量和政治影响力,也远超过某些中小型的中东国家。即使大国也必须畏惧三分。
然而从方法论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权力最终的载体仍是个人(individuals),“团体”(grouping)仅是个人行使权力的凭借和工具,本身并无自有的权力。过于强调“团体”容易导致崇拜集体的迷思,其论证矮化“人”的地位却突出集体的地位。但反对者以为,“团体”的运作规律已非团体中的个别人所能主导,所以“团体”有其自身的自主与能动性(dynamics)。这两种争议间并不存在最终结论。权力的控制主体,虽然外界表现为人或组织的决定,对人性的溯源却最终体现在由人的想法,思考,欲望,判断。因此,权力的实施过程最终表现为讨论,决策,执行,服从等各个逐渐影响放大的过程,这个过程表述为权力,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能量,也可以按照物理学的原理对权力作为力的属性进行分析,最终的权力是由人的自身的一种理想与现实的理性判断中和最后所导致的一种经过强化为所有主体意识的一种强制力,然而在最终的源泉来自实际决策者的种种主观意识所决定。
约翰·加尔布雷斯更指出,权力的基础包括了人格、财产和组织。权力的基础有赖于强大的人格,权力的分配受制于财产,权力的掌握和运用则依赖于阶级、阶层、政党、社团等组织[3]。而埃济翁尼则认为权力的基础是武力手段、物质奖励和合法性象征(例如声望或爱戴)[4]。丹尼斯·朗把权力基础分为财富、声望、专长等个人资源,以及集体资源[5]。未来学家托夫勒还提出了“权力转移”理论,认为权力已经从传统的暴力、财产转移到了知识上。
权力的表现形式
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权力的表现形式有多种。
根据权力运用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
- 政治权力:带有公共权威性质的关系
- 经济权力:基于社会经济关系而产生的权力,具有强大的渗透性,对政治权力产生直接影响
- 社会权力:基于社会角色中的群体认同而产生的权力关系,例如组织中的上下级关系,家庭中的家长权力
- 文化权力:在文化共同体中,对文化象征物和文化解释权拥有垄断地位的人所天然拥有的权力
加尔布雷斯根据权力属性不同,分为:
- 应得权力:强制或选择个人和团体爱好的能力来使他人服从的权力
- 报偿权力:给予个体某种利益使之服从
- 制约权力:通过改变信仰实施权力,服从者并没有感觉到服从的事实
根据权力形式不同,可以分为:
- 强制性权力:权力关系双方当存在利益冲突,需要以武力威胁
- 诱导性权力:以奖励等积极诱导来使对方服从
权力与国际关系
对古典现实主义者如马基维利、摩根索等而言,权力同时是个人与团体(主要是国家)追求的目标以及手段。此一定义下,目的与手段合而为一。至于权力这一目标又服务于何种目的,古典现实主义者们倾向认为人性的本质之一就是无止境地追求权力极大。
固然权力类似经济学中的货币,可以用来换取政治领域的其他资源,但权力“自身”就是欲望的目标之一,甚至就是主要目标。对于某些人或团体而言,支配、宰制关系就是满足其需求的凭借,不需要用权力兑换其他资源,如财富等等。此一论点也可以在某些心理学、社会学、哲学(存在主义)流派中找到根据。历史上某些人或团体似乎能够甘于经济清贫,却不断扩张宰制其他团体、个人的力量,其理由或许是推广意识型态或宗教,但对某些现实主义者而言,最终的理由就是权力本身。
对于部分现代政治科学研究者而言,将权力定义为个人或团体追求的目标似乎过于抽象、玄奥,无法证实。因此将权力视为是争夺其他资源的“影响力”似乎较为恰当。此种影响力可以是物质性、有形的影响途径,如经济合作与制裁、军事威胁和同盟,也可以是无形的资源,如理念价值的传播。
但此种观点也受到批评。论者认为,“影响力”(influences)这一概念与权力运作的“后果”(outcomes)牵扯不清,容易使人得出“胜利者即影响力大者,即权力大者”的逻辑性谬误(tautology)。例如1812年军事与经济处于劣势的俄国击败拿破仑法国,能否因此结论称,俄国影响力本就优于法国,便大有疑问。如此一来,便削弱了权力概念的科学性和解释力。
国际政治学(或国际关系理论)的结构现实主义学派为解决上述争议,提出将权力界定为“能力”(capabilities)的方案。此“能力”其实即是摩根索等人曾提出的“权力资源”(resources)。此种定义严谨化的优点是使“能力”可以较精确地度量。例如对各国的军事力量、经济实力等做出比较,并用数理模型演绎、模拟其对抗的可能结果。
不过此派学者也同意,“能力”与“资源”并不能百分之百决定两个以上的单位较量的胜败得失,因为“政治”中总有各种偶发、不确定的因素。例如天候、瘟疫、误判等等。因此度量力量对比只能限缩国家间争斗结果的可能范围,而不是对特定结局作保证。
批判结构现实主义的意见认为,将“权力”窄化为“能力”与“资源”虽有便于计量的优点,却过度压缩权力承载者--“人”的能动性,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因果关系过度简化为物质力量间的制约关系,而有沦为物质决定论的危险。
上述批评意见与中国老子、毛泽东等人的观点有近似之处。老子曾提出“以柔克刚”的现象,毛泽东则曾论证“弱国击败强国”,强权资源丰富却是“纸老虎”的观点。这类观点非常重视权力执行者的战略,而不偏执于有形的资源。当代中国的超限战概念与此有关。
将权力视为“能力”、“资源”的观点容易偏重“硬国力”(hard power)以利模型建立和跨国比较,但此种角度易于偏废非物质性的因素在国际角力中的作用。曾任美国国防部副部长的学者约瑟夫·奈尔在1990年代初提出“软实力”(soft power)概念,是对权力研究的重要进展。
根据奈尔等人的观点,软国力是一个国家的价值、意识型态、生活方式等的“吸引力”(attractiveness)。一个国家若具有较大的软国力,也就是说,他国认同本国所欲追求的目标和价值观,则当该国执行外交政策追求某种利益时,便可大幅减少硬国力的消耗。反之,若他国对本国的价值与意识型态极为反感仇视,则即便本国拥有明显的军事、经济优势,在追求某一国家目标时,也将付出不成比例的惨重代价。
目前学界仍普遍接受美国拥有相对较强的软国力。这一软国力表现在美国的自由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制度,以及此一体制所支持的发展创新环境。另外,美国式的、自由放任型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鼓励个人各显神通地追求财富与发展,也是各国优秀人才不断流入美国,帮助美国维持经济增长、科学领先和与军事优势的重要原因。但是此种体制,以及2000年布什就任后的系列政策,则被批评为严重折损美国软国力,使美国在全球各地追逐利益时,付出许多不必要的代价。
中国国际关系学界在1990年代中期也提出了“综合国力”概念。这一概念有利于将物质性与非物质性的权力要素做出综合估计,并以数理模型处理。但是目前存在的若干模型中,对不同变量的权值估计颇多出入,得出的结果彼此有不小差异。此一情况在他国也屡屡发生,特别是对中国、俄国、印度、日本的国力究竟应如何估计,不同的研究结果往往大相径庭。
权力平衡,亦译做“均势”、“势力均衡”,是古典现实主义与结构现实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中国国际关系研究文献中的“格局”概念与此相近。此一概念可以指一种强调国家间应彼此警惕、制约的政策主张。也可以指客观存在的,国际体系间的力量对比态势。究竟采何定义,端视文献脉络而定。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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