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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民变,又称晚明民变、明末农民战争,或称李自成、张献忠之乱等,是从明朝天启七年(1627年)叛军与明军作战开始,直至清朝顺治年间结束的一场民变。大部分官方史料认为晚明民变是由于拖欠军饷、给养不足及强迫征兵所致,加上连串的饥荒,促成民变越演越烈。
万历后期至天启年间气候显著变冷,进入小冰期,气候持续恶劣。北方风沙壅积日甚,旱灾逐年增多,农业收成锐降[1]。与此同期,中原气温与北方农牧带的降雨量也直抵秦汉以来的最低点。整个明末时期始终伴随着旱灾、寒流、蝗灾、水灾、鼠疫、瘟疫等,此后中原气候持续下降,天下大乱,狼烟蜂起[2]。
明朝末年,各种社会矛盾空前激化,全国各地反抗斗争层出不穷[3]。而此时皇权旁落,中央和地方离心离德,社会各阶层和朝廷之间激化矛盾。而其深层次矛盾则在于明朝中后期的制度体系—宦官和赋税制度[4]。
明后期屯田制中的军屯制度到后来弊端暴露无遗[5],例如:克扣粮饷;屯田多被军官、豪强和内监占夺,使得军队失去了粮食的来源;军纪败坏,杀良冒功[6];再加上军队由于缺饷而哗变的事件,也是统治危机的一个重要表现,天启年间,福宁、杭州等地也先后发生兵变,还有援辽军队哗变于河北玉田县的事[7]。
明中期以后,国家财政的破产和赋税的加派,不断提取太仓银两供自己享用,甚至把外库的藏银输入户部,导致国家财政内外交困,面临破产[8]。明末期间为了应付日益增多的军费开支,又不合时宜地增收三饷,不断地加派赋税,明朝统治阶级在全国范围内以征矿税为名,派遣了大量矿税监,横征暴敛,鱼肉人民,加重百姓负担,加速了阶级矛盾激化[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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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末年,在陕西地区开始出现小规模民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定调为农民起义,但人数往往不多、缺乏声势,许多的民变领袖也不为所知。这一阶段的民变曾经被部分地方志记录,如《汉阴县志》记载“四十三年(万历),流贼劫掠乡村,出没无常,为地方患”。陕西附近的山西和四川也遭到民变的影响,四川巡抚尹同皋曾经上言“陕西流盗由保甯[注 1]入川,蹂躏广元、神宣之间”。[10]
明熹宗天启二年(1622年),白莲教徐鸿儒联合景州(今河北景县)于弘志、曹州(今山东曹县)张世佩等,图谋起事,约定中秋起兵。但因计划泄露,遂于五月先期发动。徐鸿儒自称中兴福烈帝,改年号为大乘兴胜元年。叛乱军很快攻克了郓城、邹县、滕县、峄县,归附的民众有约十万[11]。其时,于弘志在河北武邑、枣强、衡水等地起兵响应。又有刘永明聚众二万人,不久与徐鸿儒队伍汇合,叛乱声势大振。他们计划“南通徐淮、陈、颍、蕲、黄,中截粮运,北达神京,为帝为王”。同年十一月,徐鸿儒被部下出卖,在邹县被捕押至京城被杀害,叛乱失败[12]。之后的民变继续维持小规模,主要以打劫抢掠、打家劫舍等方式进行,通常将富户作为目标,还没有攻城掠地的情况发生。[13]
在明熹宗天启七年(1627年)陕西地区发生旱灾,米贵民饥[13]。爆发民变的澄城县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该县在当时十分贫穷,史籍记载澄城土地贫瘠、赋税和徭役严重[10]。是以变动一触即发。
历史学家袁庭栋认为明末民变是中国历史上时间最长、规模最大、斗争最尖锐、对后世影响也最深远的一次民变[14]。
部分学者指出,民变军迫于生计,反抗暴政值得称扬。但是有文献指出,民变军的烧杀抢掠比官军更加让人发指,虽然统治阶级所写的历史对民变军有污蔑,但是也无法掩盖民变军借着反抗官府的旗号在各地作恶的事实[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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