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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执法机构,即德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成立的行政执法机构,包括警察部队、海关、刑事调查局、宪法保护局和宪兵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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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境内执法事务在1871年德意志统一前后均由各州负责。1919年,魏玛共和国宪法提出了成立国家警察机构的设想。此设想在纳粹时期正式实施,各州警察合并为国家级秩序警察,成为了执行纳粹党极权统治的工具。战败后,德国被同盟国拆分为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两者实行不同的执法制度。
西德为联邦制国家,为了防止集权制度导致滥权,其宪法严格规定了三权分立,执法权几乎完全属于各州。内政部只有联邦边境保护局和联邦刑事调查局两个执法机构。
东德为单一制国家,内政部下辖准军事化的德国人民警察,负责公共安全和民事执法。国防部下辖东德边防军,负责警卫东德的陆地和海洋边界,包括柏林墙。
两德统一后,东德的人民警察和边防军不复存在。2005年,由于欧盟的发展以及申根协议向所有邻国的传播,德国边境基本开放,联邦边境保护局更名为联邦警察,其职责仍然限于铁路线、主要火车站、机场、海港的安全等任务。
州警察负责联邦州的大部分执法事务[3],由各州政府公布关于司法管辖权和警队设置的法律法规。
德国各州警察机构:
州警察通常由以下警种组成:
德国执法机构通常使用国产汽车作为警车,如梅梅赛德斯-奔驰、大众汽车、奥迪、欧宝、宝马等品牌。过去,各州政府优先购买本土生产的车辆作为警车,但在遵守欧盟合同招标规定的前提下,各州政府现在更倾向于与德国汽车制造商签署为期三年的警车租赁合同。此外,位于与法国接壤的萨尔州警察还与法国车厂和福特汽车签订了车辆租赁协议。
租赁公司在将银色或灰色车底的车辆出租给警察前,会在车辆上贴上透明的反光条贴纸,便于在租赁合同结束后将车辆再次出售。
在1975年之前,德国各地的警队使用的警车颜色各不相同,常见的车底颜色包括深蓝色、深绿色和灰色。1975年,西德内政会议决定将警车的颜色标准化,采用白色车底并加上绿色反光条,以减少警车外观带来的威胁感,并降低夜间执勤时发生意外的风险。自2005年起,随着警服改革,警车颜色也进行了调整,改为灰色车底配蓝色反光条或全蓝色车底。截至2009年8月,只有巴伐利亚州警察和萨尔州警察仍继续使用1975年版的白色或灰色车底配绿色反光条的警车。
自2005年起,德国引入了深蓝色警服,取代了1976年由海因茨·奥斯特加德(Heinz Oestergaard)设计的绿上衣与卡其裤的制服。由于欧盟邻国的警服普遍为蓝色或黑色,大多数州和联邦警察决定采用2005年版的深蓝色警服,以与欧洲大陆其他警队的公众形象保持一致。截至2009年8月,只有巴伐利亚州警察和萨尔州警察仍继续使用1976年版的绿色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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