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弘晳(1694年8月25日—1742年10月26日,康熙三十三年甲戌七月初五日辰时-乾隆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卯时),满洲镶蓝旗人,清圣祖康熙帝的嫡孙,理密亲王允礽的第二子,生母为侧福晋李佳氏。
弘晳 | |
---|---|
清 | |
爵位 | 和硕理亲王 |
籍贯 | 右翼近支镶蓝旗第二族 |
族裔 | 满族 |
旗籍 | 满洲镶蓝旗 |
府邸 | 理亲王府(郑家庄) |
世系 | 清圣祖系;允礽支系 |
出生 |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七月初五日辰时 1694年8月25日 北京紫禁城 |
逝世 | 乾隆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卯时 1742年10月26日 (48岁) 北京 |
亲属 | 玄烨 (祖父) 仁孝皇后赫舍里氏 (祖母) 允礽 (父) 嫡福晋瓜尔佳氏 (嫡母)
永琛 (子) |
弘晳出生于康熙三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1694年8月25日),祖父为清圣祖康熙帝,父亲为皇太子胤礽,弘晳自幼受祖父康熙帝赏识栽培养育宫中。胤礽后来被废太子之位。雍正帝登基后,胤礽避讳改名允礽。
雍正元年(1723年),弘晳受封理郡王。雍正二年(1724年)允礽去世,追封理亲王。
雍正八年(1730年)五月,由于弘晳受康熙帝钟爱,雍正帝遵从遗命,弘晳进封为理亲王,且世袭罔替。
乾隆四年(1739年),弘晳引咎至宗人府受审,并试图驳斥将其入罪的指控和供述。之后,乾隆帝命宗人府革除弘晳的亲王爵位。二十九日,宗人府奏曰:“理亲王弘晳因罪革退,其王爵请令何人承袭”。乾隆帝命由弘晳的幼弟弘㬙递降继承允礽之位,封为理郡王。
不久又将时年四十六岁的弘晳改名为“四十六”(满语:ᠰᡟᡧᡳᠯᡳᠣ,穆麟德转写:syšilio)。
乾隆七年(1742年)九月二十八日卯时,弘晳卒,年四十九岁。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乾隆帝令在玉牒内恢复允禩、允禟、弘晳三人的原名,和三人的子孙一并收入皇室玉牒,恢复其宗室和原名,但三人的原王爵皆不恢复。[2]
奉天承运雍正皇帝制曰:宝玉攸颁,式衍银潢之庆;介圭申钖,宜昭金册之荣。扩茂典以推恩,崇班特晋;笃宗支而展爱,显秩加隆。誔贲新纶,聿彰成宪。咨尔弘晳,乃皇考圣祖仁皇帝之孙,朕之侄也,赋性朴实,持躬谨恪,礿膺爵命,循矩度而无愆;早列藩封,服训言而自励。克副优隆之德意,宜敷涣汗之恩施,爰沛宠光,用昭嘉奖。授以册宝,封尔为和硕理亲王,世袭罔替。於戏!敬修乃德,务乐善以希贤,淑慎尔仪,尚持盈而知戒。勗成今器,祇荷嶶章,期渥泽之钦承,迓鸿庥于有永。钦哉!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