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是法院组织中,负责处理所属该庭司法行政事务的职务,与负责诉讼指挥之审判长不同。但根据法院组织法第4条,审判长原则上以庭长充之。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09年6月8日) 职务 普通法院民、刑事庭庭长 本庭事务之监督 本庭评议簿之保管 本庭候补法官裁判书类之审阅 本庭各项文稿之决行 配置本庭法官及其他职员之工作、操行、学识、能力之考核监督与奖惩之拟议 人民陈诉事件之调查及拟议。 法律问题之研究。 抽签或电脑分案事务之主持。 其他有关庭务之处理 最高行政法院庭长 本庭事务之监督 本庭评议之主持及评议簿之保管 本庭关于诉讼进行文件之判行 本庭法官所拟裁判书之核定 本庭裁判可备充判例之选择 年终会议决议及院长交办事项之处理 本庭法官工作之考核与奖惩之拟议 对调办事法官之督导考核 配置本庭法官助理及其他职员工作之指挥及操行、学识、能力之考核监督与奖惩之拟议 人民陈诉事件之调查及拟议 法律问题之研究 抽签及电脑分案事务之主持 有关业务改进建议事项 民事执行处庭长监督该处事务 最高法院庭长出席民事庭会议、刑事庭会议或民、刑事庭总会议,编选、变更或删除判例 相关项目 s:法院组织法 审判长 法官 书记官 这是一篇与法官、检察官、律师及法学家等法律工作者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