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尺庫平制營造尺庫平制,是清朝康熙年間制定發布,中華民國北洋政府繼續的度量衡制度。 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制的《御製律呂正義》以及《御製數理精蘊》都定度量衡表,而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推行劃一度量衡章程四十條》,形成營造尺、庫平兩的標準化。 民國4年(1915年)1月7日,北洋政府公布《權度法
市制度量衡制度。市制是在1930年开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基于国际单位制改革原有的營造尺庫平制而成。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度量衡法 (民國18年) 中華民國使用市用制之前,民國4年(1915年)1月7日,北洋政府公布《權度法》,其第二條明定營造尺庫平制以及萬國權度通制並行。國民政府于1929年
市两1市两 = 0.05兛 = 50克 1市斤 = 10市两 兩 立法院法律系統:度量衡法 (民國18年)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4-04-25. 第六條 度量衡法 (民國18年) 第五條規定重量以公斤二分之一為市斤,所以當時法定的1市兩 = (500 / 16) 克 = 31
台制灣總督府試圖推動公制度量衡(国际单位制),但不成功。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度量衡法 (民國73年) 民國73年(1984年),《度量衡法》全文修正後,主管度量衡相關事務的經濟部中央標準局曾一度強制取締非公制的度量衡器,以利全面推行公制、淘汰台制,但遭民間反彈,並引發中央與臺灣省議會之爭,最後並
步 (單位)還是使用中的單位,根據營造尺庫平制,此時的一步為五尺。 相同的一步為五尺換算方式一直被沿用到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於1915年(民國4年)頒佈的《權度法》。但到了1929年(民國18年)國民政府頒佈的《度量衡法》中,關於市制的換算中就不再見到步的使用。 許多長度單位在古代都是與面積單位(甚至體積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