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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不明气体泄漏事件是于2019年10月28日发生在香港新界屯门区的事件。区内多个屋苑都受气体泄漏影响,导致不少居民感到不适。有人质疑不明气体由警方大兴行动基地泄漏,惟相关政府部门一直未有向公众交代气体来源及气体成分。[1]
2019年10月28日下午3时许,屯门鸣琴路附近疑传出不明气体,其后有居民指发现白色烟雾而报警。刺鼻气味飘到远至数百米外的屯门田景邨、良景邨、龙门路,甚至远至西铁线屯门站、珑门及V City,友爱、安定和屯门码头一带。有很多居民感到刺鼻及流鼻水,并呼吸困难。而接放学的家长也表示喉咙不适。[2]附近安老院有多名职员及长者感到呼吸不适而不断咳嗽,气味约10分钟后才逐渐消散,但没有人送院。消防人员到屯门西北游泳池和大兴行动基地了解,证实并无出现气体泄漏,到下午5时收队,而警方列作异味发现案处理。[3]
到傍晚,水务署宣布屯门区邻近事发地点的多个屋苑因紧急维修水管工程,在29日凌晨到清晨紧急暂停食水供应。同时称维修工程与食水水质无关,不涉及气体事故。[4]
有居民表示在家中闻到不明气体后感到眼乾和不停咳嗽。到接3岁女儿放学后,在回家后发现女儿的背部及颈部出现红疹,而且不断搔痒。最后决定让女儿暂时不上学,在家中休息。居民对事件感到无助。[5]
有养宠物的市民表示仓鼠吸入不明气体后死亡。宠物店主表示店内的猫只亦出现不停呕吐的情况。[6]而矿山村的一间宠物收容所受到刺激性气味影响,有60多只猫狗不适,其中10只猫狗出现更严重呕吐、咳、流眼水等的症状。收容所表示会进行大清洁,对政府一直未有回应感到失望。[7]
事发当日晚上,市民响应号召到大兴行动基地外聚集要求警方交代。防暴警察多次施放催泪弹驱散,并射中兆轩苑逸生阁7楼走廊和宝怡花园平台,有住户窗户被击碎。其后防暴警察更自行按大堂密码进入宝怡花园住宅平台搜查,据报有居民被捕,引起住户不满。[9][10]警方共拘捕两男两女,当中包括屯门区议会宝田选区候选人、报称独立民主派的张赞华。[11]
10月29日,参与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的“屯门十一素人”召开记者会,表示收到数十宗来自居民的求助个案。他们认为政府必须彻查真相,向屯门居民道歉和赔偿,表明会追究到底。[6]
10月30日立法会会议前,新界西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去信提出急切质询,要求保安局交代事件。但遭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以非紧急事件为由拒绝。指尹兆坚应考虑于其他渠道跟进。尹兆坚批评梁君彦做政府“打手”,指政府一直仍未具体交代事件源头,同时无视屯门居民的健康。[12]
10月30日晚上8时半,再次有大批市民聚集于良运街及震寰路交界。在大兴行动基地外,“大波 Man”前警员(石房有)联同约30名撑警人士到场支持警队,高叫口号“香港曱甴、时代垃圾”,有人用电筒照射在场记者和拍打记者相机,并指骂他们为“黑记”。防暴警员从基地走出来人行道举起“蓝旗”后,撑警人士向青松观方向离开。而在场多名市民其后突然遭防暴警察和速龙包抄而被捕。
到晚上10时许,防暴警察清场期间除了在建生邨内多处进行截查和拘补多名市民外。另一批防暴警冲入兆轩苑逸生阁大堂,多人被要求蹲地趴墙。进入逸生阁的住户需按警方要求在大厦外排队才能进入。有住客批评警方擅进私人屋苑,防暴警察以“搞事”回应,并一度口角。防暴警最后在大堂拘捕16人,其后被押上警车。[13]而轻铁建生站旁有最少10名市民被捕,之后押上警车。到10时半在良德街近盈丰园位置拘捕数名男子[14]
10时40分,防暴警察经过日式食肆“东屋台”时,店内市民向在场警察“跳舞”后,防暴警察要求进入拘捕。餐厅负责人及其弟弟阻止,并要求警员提出理据后,两人被防暴警察粗暴拉出店外并以“阻差办公”罪名拘捕。其后强行进入食肆,把店内两名食客拘捕。大批市民指骂警员的行为,防暴警察举起蓝旗,指控市民参与非法集结。到10时57分,速龙于良德街离开时,有人指骂警员为“黑社会”后,向海丽花园平台射出多枪胡椒球枪。[15]居民指骂下面的警员“831呢?CCTV呢?”在场警员以“唔比你睇,吹呀!”回应。[16]相隔一年多,餐厅于Facebook表示,食店老板娘姐弟两人在11月13日被警方预约拘捕,须于11月16日到屯门警署接受调查,但未有交代涉及什么罪名。[17]
香港天文台前台长林超英查看天文台当时录得之风向风速和环保署的空气污染纪录,分析在偏北风影响下,不明气体来源不可能飘至位于屯门大兴行动基地西北、消防处收到不明气体报告的矿山村,故认为来源不可能是屯门大兴行动基地,而在宝田邨后方的矿山村有可疑[18],他亦分析不明气体不是来自受青山山脉阻隔的操炮区[19]。另外香港天文台前台长李本滢回应林超英文章时指出当日微风令风向变化大,以及高楼之间的“街道峡谷”造成峡谷效应,可能影响气体飘散,因此不能完全排除气体源自大兴行动基地的可能性[20]。
10月28日案件中,4名男女包括当时屯门区议会选举候选人张赞华,被控在屯门良运街及良德街交界一带,与其他人一起非法集结。其中3人各被控一项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1人另被控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或破坏财产罪。到2021年8月6日,屯门裁判法院裁判官水佳丽裁定49岁主妇罪名成立,余下3人全部罪名不成立。法官指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张赞华,当时为区选候选人义工及宝田选区候选人,不排除被告当时正处理居民查询。而法官指第四被告并非在控罪地点叫喊,而警方证供与片段不符,斥供词不可信。[21]
而49岁主妇裁定判囚4个月,裁判官水佳丽指她事发当日受传言影响,误信爱犬不适与怀疑泄漏气体有关,认为她身处非法集结现场实属“非常不智”。法官又指她在现场高呼口号,有能力让聚集人群情绪高涨。虽然裁判官接纳被告在集结中没有做出任何暴力行为,不过认为当日多人聚集,亦曾发生暴力事件,而警方曾经发出8次警告下,被告仍然未有散去,因此须有具阻吓性判刑。[22]
10月30日案件中,一对分别19岁和22岁的男女事后被控在屯门良徳街参与非法集结,并在珀御食店“东屋台”内被捕,审讯后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虽然辩方强调两名被告还押期间已反省,并没有肢体冲突,只有手舞足蹈的行为。不过屯门裁判法院裁判官施祖尧指两名被告带头挑衅警方,引起其他人模仿,加上案发期间处于社会动荡时期,当日亦有人用杂物堵路,形容被告有“壮胆效应”,威吓警方使用暴力。最后判19岁首被告入更生中心;22岁次被告监禁4个月。[23]
同案食店“东屋台”魏姓女东主及其胞弟被裁定“抗拒警务人员”罪名成立,判监21日,获准保释候上诉。[23]但到2022年5月4日,高等法院驳回两人的定罪上诉,反指上诉人站在店门外是明显阻挡警方进入,同时认为当日警员正当执行职务。他们须即时服刑。[24]
13人被控在屯门大兴警察行动基地的公众地方非法集结,其中3人承认非法集结罪;一名被告涉及的“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湛涉及的“蒙面”罪,均获存档法庭。同案另 10 人不认罪,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将于2023年7月14日续审。案发时 14 岁男生承认在屯门大兴警察行动基地的公众地方非法集结,2023年4月20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法官谢沈智慧指,本案非突然发生,有人事前于网上号召到大兴行动基地抗议,针对警方训练基地属公开挑战警方的执法权力。被告身穿深色衣装和携带装备,支持及鼓励在场示威者。被告案发时以围巾遮脸、颈上挂有防毒面罩,及身穿深蓝色上衣等,属支持及鼓励在场示威者。辩方求情指被告出于好奇到场,见群情汹涌感害怕,有人派发防护物品时未能反应,愚蠢地接过物品。法官同意被告未曾呼叫口号或侮辱式言词,加上考虑他案发时年仅 14 岁,故采纳报告建议,判被告入更生中心。[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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