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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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鼎(?—?),洺州广平县(今河北鸡泽东南)人,唐代官员。

开元年间,由崔沔荐举,历官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员外郎[1]累官潞州刺史[2]开元二十四年韩朝宗因“私其所亲”,贬洪州,孟浩然以诗相送,宋鼎代韩领荆州兼山南道采访处置使,以孟浩然为从事。[3]开元二十五年,改任襄州刺史[4]兼按察使。[5]后任广州刺史、潞州长史。累官刑部侍郎天宝三载,升迁尚书右丞、兵部侍郎。[6]天宝四载(745)神会应宋鼎之请至洛阳,住荷泽寺[7]工于诗,《全唐诗》存其诗两首。

注释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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