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春 (弘治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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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春(1460年—?),字时元,山西泽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事实速览 孟春, 籍贯 ...
孟春
大明吏部左侍郎
籍贯山西泽州
字号字时元
出生九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李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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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八年乙卯科山西乡试第四十六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会试第二百六名,二甲第八十七名进士[1][2]。历官浙江严州府知府,正德五年(1510年)五月升太仆寺少卿,八年正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九年十二月因宣大失机,被降级,十一年三月降补陕西左参议,十二年七月升本司右参政。十六年八月起升应天府府尹,十一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整饬蓟州边备兼巡抚顺天等府地方,以擒获近京地方剧贼马锡等功,赏银币,嘉靖二年(1523年)十二月升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三年八月改吏部右侍郎,十月升左侍郎,六年九月以李福达案革职闲住。

家族

曾祖孟泰;祖父孟鉴;父孟彪,母王氏。慈侍下[3]。子孟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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