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甲

商朝君主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商太宗太甲(?—?),,名商汤的长孙,又称祖甲,《史记》记载其庙号太宗[1],是商朝第五位君王。

事实速览 太甲, 君主 ...
太甲
国君
君主
统治约前16世纪
子嗣沃丁大庚
政权商朝(商朝)
父亲太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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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记》记载,太甲在位初年,任用伊尹为相,商朝比较强盛。可是太甲三年时,太甲开始按照自己性子办事,以残暴的手段对付百姓奴隶,伊尹便把太甲流放之宫。三年后,伊尹见太甲改过自新[2],便郑重地将政权交返给太甲。太甲复辟后,沉痛接受教训,成为了一个勤政爱民、励精图治的圣君。

不过,另一本史书《竹书纪年》对此却有不同的描述:伊尹放逐太甲后,自立为王,7年后,太甲潜回杀掉篡位的伊尹,并改立伊尹的儿子伊陟伊奋继承伊家[3]

更有一种说法认为商汤长子太丁逝时,汤尚健在,立次子外丙为太子,而汤逝后,太甲夺权,在其叔父外丙(以及仲壬)之前即位,破坏了嫡长子继承制度。这可能是文献记载中多称太甲起初不贤的缘故,所以伊尹放太甲于桐,并作《伊训》、《肆命》、《徂后》使其反省悔过。期间伊尹复立汤次子外丙、三子仲壬相继为王,但二人年迈,总共在位六年便过世。太甲在桐宫修德,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伊尹见此便迎接太甲回都,还政于太甲。但这便无法解释太丁可能曾经继位的证据,学者江林昌根据周祭祀谱中太丁先于太甲,认为太丁曾经即位。[4]

在位年数

现今流传文献记载的太甲在位年数有5种说法:

  • 在位6年,《史记•殷本纪》、《太平御览》卷83引《史记》。
  • 在位12年,《今本竹书纪年》、《史记•鲁世家》索隐引《纪年》。
  • 在位14年,《册府元龟》。
  • 在位32年,陶弘景《古今刀剑录》。
  • 在位33年,《史记•鲁世家》,《太平御览》卷83引《帝王世纪》、《资治通鉴外纪》、《通志》、《皇极经世》、《文献通考》均同。

名言

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5]

妣辛,甲骨文作“大甲配妣辛”[a]沃丁太庚之母。

注释

参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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