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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抗清事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大甲西社抗清事件,又称大甲西社事件,为台湾原住民中部平埔族群历史上最大的民众抗官事件,以大甲西社的林武力(姓名汉化的道卡斯族人)为首,发生于雍正年间,持续长达一年。事件过后不仅汉人与平埔各族群间伤亡惨重,也让清廷于平埔各族境内加强驻兵,加强控制平埔族群。此“番乱”名称,来自福建提督许良彬奏折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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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事件爆发后,凤山总兵奉令率军前往大甲协助平定,导致凤山守备松散,曾参与朱一贵事件的旧部便趁机起事,造成凤山的吴福生事件[1]。
林武力之忠勇甚获重视,总兵李惟义曾赏与其后代大甲屯兵营(正规军)“帮带”之职务。1895年乙未战争中,当家主林鸿贵英勇防守大甲城,不幸战死。
雍正九年(1731年)年末,原住民族道卡斯族位于大甲一带的大甲西社,因清廷官吏指派劳役过多而群起反抗,发动武装抗官行动;烧毁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衙门,杀伤衙役兵丁,同知张弘章逃逸。事发之初,时任台湾镇总兵吕瑞麟正好北巡到北台湾,闻变赶回猫盂(在今苗栗县苑里镇),被原住民起事者围困。随后,吕某突围入彰化县治,并向台湾府征兵合攻,仍未平复。
1732年八月,负责征讨大甲西社乱事的福建分巡台湾道倪象恺的刘姓表亲为求立功,竟将大肚社(在今台中市大肚区)五名前来帮助官府运粮的“良番”(归化的原住民)斩首,谎称这五人是大甲西社的“作乱生番”。此事引起已归化原住民的不满,群涌彰化县城理论抗议;知县随意敷衍,引起大肚社原住民不满,于是联合原大肚王国成员之部落,即南大肚社、沙辘社(在今台中市沙鹿区)、牛骂头社(在今台中市清水区)、朴子篱社(今台中市东势区),吞霄社(今苗栗县通霄镇)、阿里史社(今台中市潭子区)等十余社的平埔族群原住民约两千余人围攻彰化县城,焚烧附近数十里民房,汉人百姓逃散。
事件扩大后,其他各社如蓬山社(今大甲)、猫罗社(今彰化县芬园乡)、岸里社(今台中市神冈区)、水里(今台中龙井区)、阿束社(今彰化市茄冬脚、彰化县和美镇)等原住民番社也起而响应。至此大安溪到大肚溪之间,原属于大肚王国领域内的山谷平原都陷入动荡之中。这是清领时期平埔族群武力反抗事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当时彰化县(大约为今台中市、彰化县之平原地区)境内平埔族群各社几乎全部参加了此行动。
当时署理福建总督郝玉麟派台湾总兵王郡亲往督征,并先后从中国大陆征调官兵六千多名,以及银钱、米粮、军火、器械,船载一百多艘来台征讨。九月初,清军采“以番制番”之策,使各敌对之部落互相攻击,并得岸里社部分原住民的协助,袭破阿束社。十月中旬清军兵分七路,攻破水里社、牛骂头社及沙辘社。十一月初清兵攻进小坪山反抗军据点,获牛千余头、马八匹、车数百辆,焚毁粮食四百堆。最后吞霄社、大甲西社、猫盂社、双嶚社、苑里社、房里社等抵抗失败,各部落先后率众投降,事件才告结束。事件历经七个月,清军“计擒获男、妇一千余名,阵斩首级四十一名,伤死二十一名,军前枭首一十八名”[2],林武力等十三名首领依清律判决斩决枭示,沙辘土官被判成立唆谋罪名而杖毙[3]。
事件后,清廷改大甲西社为“德化社”、牛骂头社为“感恩社”、沙辘社为“迁善社”、猫盂社为“兴隆社”,并且建了一个“镇番亭”于彰化东郊的瞭望山(即八卦山),并改山名为“定军山”。
乱平之后,参与的番社势力大幅衰退。直到乾隆年间,生计仍然困苦,官方屡次救济。福建分巡台湾道刘良璧作〈沙辘行〉形容:“皇恩许迁善,生者还其乡;番妇半寡居,番童少雁行。嗟乎沙辘番,盛衰物之常。祇今防厅廨,荒烟蔓道旁。”
其后清朝放宽海禁,岸里社接收大肚王国旧地、鹿场等,领域遍及台中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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