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姓为回族姓氏之一,现代标准汉语读第三声hǎ,是指中国中原地区的姓氏标准,即汉字“哈”姓。它不是各少数民族或外国人名字中,音译时,有“哈”的发音。也不是伊斯兰教的经名,例如:“哈三”、“哈散”、“哈桑”等。
姓氏 | |||
哈 | |||
《百家姓》第495位 | |||
69: | 商牟佘佴 伯赏南宫 | ||
70: | 墨哈谯笪 年爱阳佟 | ||
71: | 第五言福 百家姓终 | ||
各地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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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时期,很多从西域来华的人,名字中有“哈”发音,统统说成是今天的“哈”姓是错误的,事实上他们的后人,绝大多数都不姓“哈”。回回入附中原之前大多是没有姓氏,只有名字的。明朝开国之初,太祖朱元璋是禁止入附的少数民族随意改易原来姓氏的,即所谓的“以严夷夏之辨”[1]。“土木之变”以前,《明实录》和其他明代的历史文献,尚未查证到改姓名时以“哈”为姓的,中原地区的“哈”姓,源于明中期“土木之变”后。
明代的“哈”姓,分为“南京哈”,与“河间哈”。哈剌卜达是“南京哈”的始祖,哥哥哈剌卜丁是“河间哈”的始祖。现在的献县、肃宁、瀛州(河间市),历史上统归河间府管辖,称河间人。
明太祖禁用“胡姓”
公元1368年,中原人建立了明王朝,元顺帝从元大都(北京)迁的漠北后,游牧民族的蒙元帝国,结束了在中原近百年的统治。在改朝换代的政治背景下,被成吉思汗及其子孙西征时,从中亚等地区俘虏和征召来华的人,一部分随蒙古人到了漠北,大部分滞留中原,成了真正的天涯沦落群体。明王朝有条件的接收了这些人,成为现在回族先辈的主体。
明太祖朱元璋,北伐时发布的《谕中原檄》提出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并说他出兵北伐旨在“复汉官之威仪”。宣布:“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2]
洪武元年二月,他下诏复唐式衣冠,即禁用“胡服、胡语、胡姓”。[3]
许多蒙古、色目人入仕之后,纷纷改用汉姓汉名。后来,朱元璋觉得此举有悖“先王致谨氏族之道”,才又下令“禁蒙古、色目人更易姓名”。[4]
明朝,洪武六年闰十一月,明太祖朱元璋,颁布制定了《大明律》。朱元璋禁止蒙古、色目人在本民族内部自相嫁娶。《大明律集解附例》规定:“凡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指汉族人)为婚姻,务要两相情愿,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入官为奴。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限。”当时人认为这种规定是因为“恐其种类日滋也。听其本类为婚者,又悯其种类成色也。立法严而用心恕,所以羁靡异类也”。[5]
“禁胡服、胡语、胡姓名”,“胡人不能自相嫁娶”等限制和汉化胡人的政策,强迫胡人接受了中原文化(汉文化)。但是,也在这一政策的前提下,接纳了回族先辈成为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因此元朝时期由西域和北元入附中原的的胡人(色目人),在明王朝建立后、明中期以前,都改了汉姓。
“土木之变”后怀柔政策
“土木之变”后,明王朝开始衰败,被迫逐步改变原有的国策。对西域和北元的游牧民族政权,采取了赎买政策,请来入仕(当官),给房屋田产和生活必需品,带俸,职务可以世袭,不再强调大明律的规定等。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张鸿翔,自1931年起,历经40多年,搜集明代各民族人士入附中原的历史资料,整理汇编出入附中原后,入仕(作官)者3267人的相关资料,编辑出版了《明代各民族人士入仕中原考》。书中的绪言中写到:“盖明自太祖崛起淮甸,化家为国,成祖继武,声威益振,一时殊风异俗,若女真、鞑靼、兀良哈、瓦剌、哈密、沙州、西番、扯儿禅、车儿禅、土鲁番、赤斤蒙古、撒里畏吾儿、别失八里、撒马儿罕、回回钦察、番国、高丽、交阯、暹罗、阿速、古里、天方诸部族,畏威怀德,相率内附。”明为怀柔远人,固我边围,于是授之职位以结其心,赐之田园以固其志,而来归者逐乐不思蜀,改名易姓,占籍华土,久而乃为中原之新氏族矣。[6]
“土木之变”后,各民族人士入仕中原者,不再被强制改为中原的汉姓,可以改为具有少数民族原生态特征的姓氏,例如:“哈”姓、“脱”姓、“摆”姓等等,这些姓氏绝大多数源于明中后期。
明中期以前西域来华者,名字有哈字发音者,并没有改为“哈”姓
元代住平安路同知、中奉大夫、广东宣慰使都元帅的哈散,任宣慰司副使的哈辛,便分别是北宋神宗年间进入中国的布哈拉王后裔赛典赤赡思丁的次子和孙子。在元代的中高级官员中,还有哈伯、哈八石、哈八失、哈儿沙、哈海赤、哈黑丁、哈剌、哈麻、哈迷都丁等三十余人,但后来都改用汉姓。例如:
- 哈剌䚟,《元史》卷,三二有传。他的功在灭南宋。初从军攻襄樊,这是蒙古军灭宋的一个重要战役。过江后攻克宋之江阴、许浦、金山、上海、崇明、金浦,守定海港口。后至温州,镇守沿海上下。积功至沿海上万户府达鲁花赤,浙东道宣慰使。大德五年(公元1301年),征召入见,擢资德大夫、云南行省右丞,偕刘深征八百媳妇国,丧师而还,以罪废,卒于汝州。皇庆元年(公元1312年),赠荣禄大夫、平章政事、巩国公,溢武惠。子哈剌不花,袭沿海万户府达鲁花赤。
- 哈剌不花的后裔在明代选择了刘姓,并溶入回族。元至正十七年(1357年),河南行省平幸政事刘哈剌不花,《元史》言“其先江西人”。“哈剌不花”属“探马赤军户”身份。受回回人泰不华(达不华)赏识推举为椽史(属员)哈剌鲁人。哈剌不花的后裔刘姓,非赐即改。
- 胡人,内附中朝,命于燕山左卫带俸,永乐八年升为千户,更姓名张友。[11]
- 胡人,洪武初来归,累功升金山卫副千户,更姓名曰于兴。[12]
现在的中原“哈”姓
哈喇兄弟,到中原定居已经500多年,子孙22代左右,经历了明、清、民国,各种原因的变迁,已经散落到中国各地,且树大分支,互相并不来往。没有一部可以遵循的完整族谱,各支族群自行排序。
现在各支族群,都渴望知道整个族群的历史和现在。现在生活好了,人们都渴望认祖归宗,心情可以理解,但作法大相径庭,除少数人想把历史还原外,多数则希望自己的祖先,是哪代的名人,以耀祖光宗,以至于个别的族群杜撰历史、杜撰没有任何史学价值的家谱。有的族群分支,将自己“哈”姓的来源,上溯到朱棣发动的“靖难之役”和朱棣北征蒙古的“扫北”。那个历史时期,在《明实录》等和明代其他历史文献上,尚未查证到相关的历史依据,也不符合历史背景。
历史上族群内也存在各种矛盾的利益关系,流动的原因也不相同,战争、饥荒等原因,应征的、逃难的,外出为官的,为非作歹刑事犯罪的,总之族群内也是社会的一部分,什么情况都有。可以肯定的是,那些外出为官的后人,不在原籍,因为朝代的更迭,政治的演变,做官时的恩怨、因果关系必然要牵连他的后人。
现在中国的“哈”姓,还有满人,明代称“女直”,清代称“女真”,但容易区别:明代,他们不需要改姓氏;清代满人是八旗成员,统治者没有必要改姓氏;这些人大多是清后期到民国初期改的“哈”姓,而且大多在东北。内蒙古人现在有叫“哈〇〇”,那个“哈”不是姓,只是一种发音。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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