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有三部现行法规规定了婚姻状况,包括1961年的《婚姻法案》(一夫一妻),1998年的《传统婚姻法案》(为照顾当地习俗,允许传统部落的婚姻登记更加隆重,并容许需经元配同意的一夫多妻)以及2006年的《民事结合法案》(同性婚姻)。南非人可以按需要选择其中一部法律作为婚姻的依据,但只能按其中一部法规规定结婚。
同性婚姻只在《民事结合法案》中被允许,并可以选择他们的结合究竟被称为民事关系或是婚姻关系。根据法案规定,选择婚姻关系可以同等享受《婚姻法案》中的一切权利。
如果可以证明双方依照其中任意一个法案结成伴侣,那么他们的婚姻就在法律上得到认可,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否认。因此,任何团体都不能对这样结成婚姻关系的人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