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警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警察衔级职务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副总警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体系的第二等级,由国务院总理授予省部级副职警官(一般为公安部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副部长、兼任副市长的直辖市公安局局长、兼任副省长或自治区副主席的公安厅厅长)。现行制式衬衣为白色,标志为橄榄枝环绕半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

名单
- 1992年12月11日授予12名
- 1993年6月授予
- 陈邦国,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组书记
- 1993年10月9日授予2名/晋升5名
- 1994年1月10日晋升
- 周岐顺,时任西藏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由一级警监晋升副总警监)
- 1994年8月晋升
- 黄松禄,时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 1995年9月授予
- 万继生,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
- 1996年1月晋升
- 祝春林,时任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 1996年4月授予
- 赵永吉,时任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 1996年6月晋升
- 陈瑞鼎,时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
- 1996年12月晋升
- 李贻衡,时任湖南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
- 1998年2月晋升
- 张秀明,时任新疆自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 1998年12月3日授予1名/晋升4名
- 1999年6月27日授予
- 强卫,时任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 2001年4月5日授予/晋升4名
- 2002年9月4日授予/晋升4名
- 2003年7月12日授予/晋升5名
- 2004年7月30日授予/晋升4名
- 2005年12月15日授予
- 刘光磊,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 2006年10月授予
- 宋洪武,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
- 2006年12月19日授予
- 鲍绍坤,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
- 2007年5月24日授予/晋升7名
- 2008年6月20日授予/晋升4名
- 1992年9月授予
- 李治时,时任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现任副总警监
因管理需要,各省级行政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一般高配为省级人民政府副职,授副总警监警衔。所任职务一般为: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副市长、副主席),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党委书记、厅(局)长、督察长,省(市、自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吴澜暂未升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因此仍为一级警监警衔。
姓名 | 职务 |
---|---|
唐 朝 | 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副部长 |
袁亦鲲 | 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副部长 |
聂福如 | 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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