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舸(1961年5月—),原名刘连革[1],男,汉族,吉林永吉人,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副部长级)。
生平
1985年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7年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担任副处级秘书,且曾为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鸿儒的秘书;1990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外事局国际货币基金助理调研员;1991年至1996年期间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司亚洲开发银行副处长、处长;1996年任中国驻亚洲开发银行(菲律宾马尼拉)副执行董事;1999年任中国人民银行驻欧洲代表处(英国伦敦)首席代表;2000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2004年任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2005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保卫局)局长。
2007年3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2015年2月,升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2018年6月,调任中国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部长级)[2]。2019年6月,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副部长级)[3]。
2023年2月17日下午,中国银行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中共中央组织部宣布免去刘连舸的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职务[4]。3月19日,中国银行公告,刘连舸因工作调整,自3月18日起辞去中国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企业文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5]。3月31日,在葛海蛟正式接掌中国银行的同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刘连舸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10月,刘连舸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7],后被逮捕[8],2024年2月,因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被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9],4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于2010年至2023年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2017年底至2020年初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单位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9亿余元[10]。
刘连舸落马后,财新传媒旗下专栏“金融一线观察”引述知情人士指出刘可能因作风问题被举报。报导称,传闻他常在晚上邀请女下属到办公室谈心,在进出口银行任职期间还有一位外语流利的“女朋友”,来到中行工作后他完成了自己的第四次婚姻,妻子还是直系亲属的前女友[11][12]。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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